怎么做到真正的体会和感受他人?
获普利策奖的英语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
今天分享一本非常经典的英语文学作品: 《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 Bird)。它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由这本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它赢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只因他是一个黑人,就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 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而在小说中,无罪的汤姆也最终死于乱枪之下。
知更鸟是一种早上报晓,晚上唱小夜曲的鸟儿。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它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而小说中的许多人物都和知更鸟的命运一样,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而这也是本书取名为(To Kill A Mocking Bird)的重要原因。今天我们分享一句这本书中的一句话:
“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 … Until you climb inside of his skin and walk around in it.”
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爬进他的身体,披上他的肤色,以他的身份行走于这个世界。
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 /… Until you climb inside of his skin / and walk around in it.
哈珀·李(Harper Lee),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父亲是位律师,曾任州立法委员。哈珀·李在当地的公立学校毕业后,进入阿拉巴马大学学习法律,并曾作为交换学生到英国牛津大学学习一年。在还有六个月就要毕业的时候,她离开了学校,搬到纽约去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她在纽约一边做航空公司的订票员,一边写作。
后来受朋友和编辑的鼓励,她返回阿拉巴马的家乡小镇,以自己的童年生活片断为基础创作小说。代表作是1960年发行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直到现在都仍然很畅销。40年来,尽管狗仔队查到了她的住所,但她从来没有接受过访问。她一直都是单身,也没有子女。
她童年时的玩伴杜鲁门·卡波特(与她一同合作创作了《冷血》一书)所经历过的坎坷—从名声大噪、聚光灯下的巨星、知名配偶、酒宴到吸毒、酗酒以至早年英逝—对于李来说,或许成了她不可抹杀的梦魇。
她给《奥普拉》杂志写了一封信,信中这样写道:“在一个盛产手提电脑、iPod和思想就像空荡荡的房子一样的繁华社会里,我依然与我的书本迈着缓慢的脚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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