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志致病大要》

前文谈过“外感疾病”侵犯人体的传变规律及治疗法则。本篇开始,则重点谈谈“情志致病”的问题。情志致病属于中医内伤疾病的范畴。

关于情志致病,经文首先曰:“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

这段话翻译过来意思是说,临证假如见患者骤然爆发的疾病,医者则就不必根据外感疾病的传变规律及治疗法则的次序而治了。因为有些疾病特别是“内伤疾病”是不依这个次序而传变的。如忧、恐、悲、喜、怒等情志之病,其病邪在人体的传变规律根本就不依照这个次序相传的;而所谓内伤疾病,其发病往往也都是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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