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爷爷奶奶没有孙子的探视权?

按照传统观念,四世同堂是很多中老年人的梦想。有些中老年人也会隔代亲,对自己的孙子格外疼爱。

但是,当儿子儿媳离婚的时候,亲情不可避免会被割裂,孙子的探视权,也会让很多老人头痛不已。

那么从法律上说,儿子儿媳离婚了,孙子抚养权判给了儿媳,爷爷奶奶能享受探视权吗?

关于探视权,民法典的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的意思是说,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是父亲和母亲独享的,其他人没有法定的受保障的探视权利,也不能代替父亲或母亲行使探视权。也就是说,探视权在法律规定层面是把爷爷奶奶排除在外了。

那么如果孙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儿媳,后续爷爷奶奶想行使探视权,应该怎么做?

可以找直接目前抚养孙子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前儿媳,和她友好协商,在她的允许下行使探视权。如果不经过前儿媳的允许,就私自坚持探视孩子,前儿媳有权拒绝让爷爷奶奶继续探视,包括后续探视。

可是,为什么法律没有赋予爷爷奶奶的探视权?这里,赵律师给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人有亲疏远近,无法一视同仁,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孩子是谁生的,就是谁的,别人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来争来抢。事实上在法律上也的确如此,只要生父生母还在人世具备抚养能力能尽到监护义务,爷爷奶奶一般争不到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其次,家庭生活,尤其是已经离婚的家庭,几代人之间是是非非太多,要想活的自在点,就得尊重法律和秩序。通俗来说,一旦涉及到权利,就得有人管就得有人做主。涉及到探视权也是如此,必须有一个做主的人。假如说,不分远近,不分主次,无论是儿媳还是爷爷奶奶都可以做主,让爷爷奶奶也有法定的探视权,那他们很可能会绕过前儿媳,随意探视孩子。如此一来,势必会干扰到前儿媳新家庭的生活,影响到新家庭的亲子关系,也会影响到孩子本身的生活和学习。

而且,老人在看待子女离婚问题上,总认为自己家是对的,对方家是错的,难免在孩子面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时间一长,势必鸡飞狗跳,战火再起,导致两家人的仇恨持续加深,让孩子夹在中间活受罪。

所以,亲情要分远近,权利要分主次,法律最终没有赋予爷爷奶奶探视权。如果孙子抚养权归了儿媳,爷爷奶奶想探视孩子,就必须征求前儿媳的同意,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为了社会大家庭的幸福和谐。

当然,对于有些家庭,做爷爷奶奶的会愤愤不平,自己当年出那么多彩礼娶的儿媳,现在他们离婚了,凭什么自己得不到孙子的探视权?

从世俗的角度,这样想有些道理。但是在法律上,这样讲可行不通。不要说事先没有约定,就算当年给付彩礼之前,做了后续的探视权约定,都没有任何用。因为,彩礼就不允许和探视权做交易,约定了也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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