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最后一天:头颅被砍耳朵掉出两纸团,一个写着好一个写着疼
大清顺治十八年(1661)七月十三日早晨七点,红日似血,金圣叹等121人被押出苏州府监牢,背插招旗,口塞栗木,挟走如飞。时当盛暑,流汗积项成膏,腐肉满铁索,其苦不可忍言。观者如堵,稍近,则披甲人枪柄刀背乱下。俄而炮声一震,121人之首皆落,金圣叹耳朵里掉出两个纸团,一个写着好,一个写着疼。
杀头前一日,金圣叹写了三封家书。
第一封给朋友:杀头,至痛也;籍没(抄家),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无意就是没想到,异就是奇怪。我没想到我会被抄家杀头,一切都太奇怪了。
第二封是给妻子的: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无遗恨矣。这句话不知啥意思,据说这封信写了以后交给狱卒,狱卒赶紧交给知府,知府读了,就成了金圣叹“大儿”。知府看完笑了,金圣叹这个老小子,死到临头还要侮辱我。
第三封是写给妻子儿子读者的三首诗。
一为《绝命词》:鼠肝虫臂久萧疏,只惜胸前几本书。虽喜唐诗略分解,庄骚马杜待何如?金圣叹晚年点评了唐诗六百首,庄子离骚史记杜诗都没来得及解读(杜甫诗解读了二百首,“略有面目”而已),但是永远没有机会了,此为终生大憾。
二为《与儿子雍》:与汝为亲妙在疏,如形随影只于书。今朝疏到无疏地,无著天亲果晏如。咱爷俩以书结缘,今后阴阳相隔,再也不能同窗共读了。
三为《临别又口号遍谢弥天大人谬知我者》:东西南北海天疏,万里来寻圣叹书。圣叹只留书种在,累君青眼看何如?天下后世的读者们,你们如果想念我,就多看看我写的书吧。
大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金圣叹出生于苏州府长洲县憩桥巷。兄弟三人,他行二,跟弟弟是一对双胞胎。七岁时站在深井边玩耍,想把一块石头扔进去听响,又想到扔进去石头就出不来了,遂将石头拿在手里循环摩挲,久之久之,啪地投入,归而大哭。
金圣叹十岁入乡塾,读《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书,索然无味,“每与同塾儿窃作是语:'不知习此将何为者?’又窥见大人彻夜吟诵,其意乐甚,殊不知其何所得乐?”金圣叹不知道的是,大人们也不喜欢读这些玩意儿,唯一能让他们读下去的动力便是考取功名,谋求富贵荣华。四书五经只是谋求富贵的敲门砖而已。
金圣叹“时时有小病”,经常告假休学。他性情内向,不喜嬉戏,终日读书消遣。《离骚》苦多生字,好之而不甚解,记其一句两句,吟唱而已。《史记》也不能常读。《水浒传》则“无晨无夜不在怀抱”,临窗诵书,每至薄暮。书完日落,窗光苍然,读完后“悄然一卧至三四日,不茶不饭,不言不语,如石沉海,如火灭尽”。塾师见而惊问其故,圣叹直言相告。先师不惟不嗔,反叹曰:“孺子异日,真是世间读书种子!”
有用之书不读,闲书读的如醉如痴,老师不仅不管,还夸他读得好,有志气。
十五岁,金圣叹参加太学考试。大明有两所太学,一所在北京,一所在南京,金圣叹考的是南京太学。《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李甲就读的是北京太学。考官出题,取自《孟子》一句话“如此则动心否”?金圣叹写道:“空山穷谷之中,黄金万两;露白葭苍而外,有美一人。试问夫子动心否?曰,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考官问,你这啥意思?金圣叹说,孟子“四十不动心”,所以我写了39个动字。孟子四十岁之前道行不够,定力不深,涵养不强,见了黄金美人,很可能会动心。
考官说,滚犊子。
金圣叹不好好答卷子,每次都出洋相,当然考不上。每次落榜,就跟人说,“今日还我自由身矣”。客问“自由身”出处,金圣叹曰:酒边多见自由身,张籍诗也;忙闲皆是自由身,司空图诗也;世间难得自由身,罗隐诗也;无荣无辱自由身,寇准诗也;三山虽好在,惜取自由身,朱熹诗也。
其实金圣叹屡次考砸都是故意的。他有一年去西湖游玩,进于谦庙祭拜,梦见一株枯树,上立一鸟,醒后悟出乃一“枭”字。官场险恶,宦海沉浮,他生怕进入仕途会应“枭首”之谶,遂远离是非之地,仅止秀才即可。
金圣叹原名金采,字若采。绝意仕进之后,更名人瑞,字圣叹。或问圣叹何义,他说,孔子曾问学生们志向,有的想当将军,有的想当县宰,唯独曾点说,我跟他们不一样。“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我就想当个孩子王,带着孩子们踏春散步,唱歌跳舞。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我跟你志向相同,也想当个好老师。金圣叹偶像便是曾点,所以从“夫子喟然叹曰”中取了“圣叹”为字。
三十四岁,金圣叹完成对《水浒传》的评点。虽然金圣叹以点评水浒传扬名后世,其实这是一部“游戏之作”。他有了闲暇就点评,有时候一天点评四五卷,最多连三天都坚持不了,便意兴阑珊,觉得索然无味,扔下笔跟酒友厮混去了。
金圣叹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写下好多“不亦快哉”。
其一:夏七月,赤日停天,亦无风,亦无云。前后庭赫然如洪炉,无一鸟敢来飞。汗出逼身,纵横成渠,置饭于前,不可得吃。苍蝇又来,缘颈附鼻,驱之不去。正莫可如何,忽然大黑,车轴疾澍,澎湃之声如数百万金鼓,檐溜浩于瀑布,身汗顿收,地躁如扫,苍蝇尽去,饭便得吃,不亦快哉。
炎热酷夏来场暴雨,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十年别友,抵暮忽至;开门一揖毕,不及问其船来陆往,并不及命其坐床坐榻,便自疾趋入内,卑辞叩内子:“君岂有斗酒,如东坡妇乎?”内子欣然拔金簪相付,计之可作三日供也,不亦快哉!
好友来了老婆拿出酒钱,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空斋独坐,正思夜来床头鼠耗可恼,不知其戛戛者是损我何器,嗤嗤者是裂我何书,中心回惑,其理莫措。忽见一俊猫注目摇尾,似有所睹,敛声屏息,少复待之,则疾趋如风,緻然一声,而此物竟去矣,不亦快哉!
看见老鼠被猫吃,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春夜与诸豪士快饮至半醉,住本难住,进则难进。旁一解意童子忽送大纸炮可十余枚,便自起身出席,取火放之。硫黄之香自鼻入脑,通身怡然,不亦快哉!
喝酒吸点硫磺解酒再喝,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饭后无事,入市闲行,见有小物,戏复买之。买亦已成矣,所差者至纤,而市儿苦争,必不相饶。便掏袖中一件其轻重与前直相上下者,掷而与之。市儿忽改笑容,拱手相称不敢,不亦快哉!
上街买东西故意跟小贩讨价还价,最后装大款多给几个小费,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饭后无事,翻倒蔽箧,则见新旧逋欠文契不下数十百通,其人或存或亡,总之无有还理。背人取火,拉杂烧净,仰看高天萧然无云,不亦快哉!
把要不回来的欠条一把火烧了,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夏月科头赤脚,自持凉伞遮日,看壮夫唱吴歌,踏桔槔。水一时坌涌而上,譬如翻银滚雪,不亦快哉!
酷夏打伞乘凉看农民伯伯挥汗如雨,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本不欲造屋,偶得闲钱,试造一屋。自此日为始,需木,需石,需瓦,需砖,需灰,需钉,无晨无夕不来聒于两耳,乃得罗雀掘鼠,无非为屋校计,而又都不得屋住。既已安之如命矣,忽然一日屋竟落成,刷墙扫地,糊窗挂画。一切匠作出门揖去,同人乃来分榻列坐,不亦快哉!
新盖一间大屋,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寒士来借银,谓不可启齿,于是唯唯亦说他事。我窥见其苦意,拉向无人处,问所需多少,急趋入内,如数给与。然后问其必当速归料理是事耶,为尚得少留其饮酒耶,不亦快哉!
把钱借给穷朋友,还留吃饭,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佳磁既损,必无完理,反复多看,徒乱人意。因宣付厨人作杂器充用,永不更令到眼,不亦快哉!
上好瓷器当碗用,真是太痛快了。
其一:看人作擘窠大书,不亦快哉!
其一:推纸窗放蜂出去,不亦快哉!
其一:看人风筝断,不亦快哉!
其一:还债毕,不亦快哉!
其一:读《虬髯客传》,不亦快哉!
其实上面这么多“快哉”,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确幸”。金圣叹放荡不羁的背后,便是穷困潦倒。鲁迅说,人活着要饿肚子,真是太“妈妈的”一件事。《增广贤文》说,人不风流只为贫。一个人穷的饭都吃不上,即使满腹才华,也是穷酸措大,跟“风流”二字不沾边。
李白为啥风流?因为李白不差钱,从小出身豪富之家,交的朋友非富即贵,偶尔马高镫短跟朋友一张口,分分钟几十万进账,从来不还。杜甫为啥不风流?因为杜甫没钱,一辈子都在为一口吃奔波,最后死在吃牛肉上(很可能大夏天吃腐败牛肉食物中毒)。
所以李白不可学,除非你有李白那么多钱,或者有人给你钱。
金圣叹不做官,不做生意,每天跟狐朋狗友厮混,所有家庭重担全部落在妻子身上,还动不动喜欢借钱给人,又要不回来,因此夫妻俩每天吵架,日子过得很不如意,此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才子佳人的童话故事,都是需要锦衣玉食背书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之所以是一对人人艳羡的神仙眷侣,皆因他们不愁吃喝。真要结婚生子过上“举家食粥”的日子,也就堕入凡尘,没人羡慕了。
穷人的生活,谁家不是一地鸡毛。
一年深秋,他写诗自况:已阑未阑长短更,小窗月昏还月明。听梧似飘一二叶,闻雁何堪三两声。乱世黄泉应有路,愁人孤枕总无情。起来搔首忽长叹,一院霜华太瘦生。太瘦生是李白调侃杜甫的话,“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其实杜甫之所以瘦,不是作诗熬的,而是吃不饱饭饿的。
金圣叹儿子名叫金雍,从小喜欢读书,金圣叹对其寄予厚望,称为“读书种子”,予以精心培养,希望他能高中科举,光耀门楣,改善家里困境。这就叫“自己不努力,寄托下一代”。小女金法筵最受圣叹钟爱,能诗善书,嫁吴中沈姓,居太湖之滨。
顺治十七年(1660年)春二月八日,金雍想让金圣叹讲讲唐诗七言律体,金圣叹义不容辞,毕竟教育孩子乃人生第一等大事,非同儿戏,不能自己一辈子蹉跎潦倒,再把儿子耽误了。他讲了整整两个月,至四月十五日,共六百多首。
作为给儿子开的一堂私房课,他讲完之后意犹未尽,遂携金雍笔录稿来到女儿家中,远离红尘喧嚣,宛若坐定老僧,废寝忘食,掏心掏肺,抱着对儿子负责的态度,潜心整理,终于完成了《选批唐才子诗六百首》。又想到自己跟杜甫境况差不多,遂点评杜诗近二百首,取名《唱经堂杜诗解二百首》。
金圣叹自创“读唐诗前后解法”。唐诗本为八句,时人分为“二句起,二句承,二句转,二句合”。金圣叹对这种“八股”分法深恶痛绝,认为“诗分起结,臃肿累赘”,遂别出心裁,将唐诗分为前后两部分,前四句为“前解”,后四句为“后解”,“解分前后,一气混行”。
他说,诗者,人之心头忽然之一声耳。胸中无所甚感,而欲闲取景物雕镌之,岂非诗之蠹蚀哉!
作诗都是有感而发,不是无病呻吟。如果没有作诗的感觉却强作一首,还弄点风花雪月的文采显示高明,就是诗的蛀虫。
他说,诗在字前。一字未构以前,胸中先有浑成之一片。此时无论云山乃至虫鱼,凡所应用,彼皆早已尽在一片浑成之中乎。
写诗不是单纯方块字的叠加累积,而是胸中已有诗的意境和规模,浑然一体,然后再找合适的方块字遣词造句。许多人作诗,都本末倒置了。
他说,诗非异物,只是人人心头舌尖所万不获已,必欲说出之一句话耳。
写诗都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吐不出来浑身难受,而非本来不想吐却用鸡毛搅喉咙,勉强吐出一堆秽物。
一首唐诗,知道它的好已经实属不易,更难的是知道它好在哪里,为什么好。
行家必读金圣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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