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倒车, 自己想死别害人!
跟着大虎悠,回家不迷路!大虎刺秦王!
2月5日大年初一,一辆白色轿车在昆石高速公路上由于错过了出口,直接停在超车道上并倒车。一辆黑色轿车躲避不及惨烈相撞。这个小视频这几天在全网疯传,大家都在谴责肇事司机。
事故导致7人受伤,4车损坏。白色轿车驾驶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对其处予400元的罚款处罚,并记18分。
从新闻画面可以看出,违法倒车的白色轿车处于1号车道。而这条高速则是单向三车道设计。由此我们可以判断出,该高速的1号车道,限速120公里/小时。按照之间我们防御性驾驶的要求,后车至少应该保持车速4倍距离,也就是480米的观察距离。
可是画面中,出事的地点刚好位于弯道出口,受限于弯道对驾驶者的视线阻挡,因此后车是无法保证480米的观察距离的,从新闻照片看,后车发现前车时,大约也就200米距离而已。
从视频里看,事故的发展过程非常清楚:后车发现前车正在倒车,想起刹车减速来避开事故的发生,但明显是犹豫了一下,最后想到干脆往右边借道躲避,但此时距离前车仅仅约20米。变道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等到驾驶员再次想到刹车制动的时候,距离前方白车已经短短几米,一切尝试都成了徒劳,最终事故还是发生了。这是一个悲剧,毕竟7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但不幸中的万幸是没有人员死亡。
从法律角度来说,高速倒车引起追尾,前车全责。但从防御性驾驶的角度来看,其实后车虽然无责,但也不能说是处理得当。首先,后车处于弯道中并没有减速,事实上弯道中视线受阻,主动减速的话,也许未必会出事。
其次,200米处发现前车正在倒车,此时右侧又没有其他车辆阻挡,驾驶者选择了刹车减速。但刹车的力道又没有给大,只是希望能够把速度降下来,然后进一步看怎么做。这一心态其实不难从视频里看出来。
再距离前车约50米时,发现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于是想到往右靠边借道躲避,却由于害怕而没有把方向盘的转动量给足,导致转向角度完全不够,最终一头撞上了前方白车。第一次刹车减速时在犹豫,第二次变道躲避时依然在犹豫。
虽然后车驾驶员经验不足,处理情况不果断,但引起事故的毕竟是前车。高速倒车,怎么想的呢?这种行为与谋杀有何区别?害人害己不可饶恕!
长途中如因路况不熟等原因错过高速公路出口,一定记住了:不要在路上停车、倒车、逆行。高速上车辆的车速通常很快,如果前方车辆突然停车,后方车辆很容易因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也容易引发连环追尾事故。正确的做法是“将错就错”,在下一个出口处驶出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