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是城市户口,继承农村老房子想卖掉,看看可以卖给哪些人?
我们都知道,国家禁止非农村户口的人到农村买地建房,也不允许非农户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小产权房等行为,对农村土地安全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但是,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自己因为在城市工作,将户口迁出了农村,父母户口在农村,也有住房,当父母百年归天后自己是否可以继承农村的祖屋?继承后可以对房子进行翻新吗?
一、房屋继承问题
实际上,房屋的继承权问题,也就是公民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和继承问题,是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也就是说,农村的农房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受到宪法保护,同时,也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因此,农房属于私人财产,是合法有效的。
那子女户口在城市,继承父母的农房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农房也是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也可以买卖,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父母过世后的遗产是合法财产,子女有合法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这里要分两部分来处理,由于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不属于私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财产属于私人物品,有继承权,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子女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实际上只继承了财产部分,宅基地部分是无法继承的。
二、房子可以翻新重建吗?
是不可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执行,执行一户一宅的前提是户口在村集体,而子女继承的房子由于子女的户口没有在村里,所以宅基地是无权使用的,所以无权对宅基地上的房子进行维修、改造、翻新、重建等。
待房子成为危房后,或者自然垮塌后,宅基地归还给村委会,这个房子就到此为止了。换句话说,子女只能继承房子,直到房子不能使用为止。
三、房子可以买卖吗
可以的,因为房子是私人财产,当然可以买卖,谁也无权干涉。但是,房子的地基属于村集体,因此买卖的话相对比较麻烦。
1、如果卖给当地村民的话,
这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民没有宅基地,这可以。因为当地村民对宅基地可以拥有使用权,前提是符合一户只有一个宅基地,换句话说,要买这个房子的前提是他没有其它宅基地,那购买这个房子就合法的,也拥有了正常的房子的使用、维修、维护、翻新等权利。其次是购买人有了另外的宅基地,虽然购买人是村集体户口,他购买的也只能是财产,宅基地也不是他的,因此,就不能对房产进行维修改造和重建的权利。
2、如果将房子卖给非本地
这种情况和子女继承的情况差不多,只能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及财产权,但是没有维修、改造、翻新、重建的权利,只能让房子自生自灭,待房子成为危房拆掉,或者自然垮塌后,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
所以,父母在农村,老家的房子依然是可以继承的,也可以进行处置,也享有财产权,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和管理权,只不过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限制了房屋的更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