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人物——周洪谟

洪谟于正统九年(1444),参加四川乡试,夺得第一名,解元。第二年又高中进士一甲第二,授翰林编修。周洪谟博闻强记,爱好文词,熟悉国朝典故,喜谈经济。
  景泰元年(1450)他上疏劝谏皇帝“亲经筵,勤听政”。进而陈述时务十二条。景泰三年(1452),被选为东宫太子讲读,升左春坊左赞善,仍兼编修。修《寰宇通志》成,升侍读。天顺二年(1458),改南京翰林院署院事。天顺八年(1464),召修《英宗实录》。当时戎珙蛮入寇。周洪谟-提出一些防御之策,多见采纳。
  宪宗即位(1465),周洪谟再次上陈时务,言:人君保国之道有三:一、力圣学;二、修内治;三、攘外侮。力圣学要做到“正心”。修内治要做到:求真才,去不肖,旌忠良,罢冗职,恤漕运。而攘外侮则要做好六件事:一是选将帅,一是练士卒,一是讲阵法,一是治兵器,一是足馈饷,一是靖边陲。宪宗皇帝嘉奖并采纳了他的意见,升他为学士。不久,又为南京国子监祭酒。
  周洪谟见南京国子监有红板仓二十间,是高皇后存放粮食以收养国子监生的妻子儿女用的,如今早已破损不堪,于是-,请予修复,得到了皇上的批准。周洪谟在任时有一绰号“鸱鸮公”。原来,南京国子监,每日都有一些鸱鸮(一种类似猫头鹰的鸟)鸣于林间。周洪谟十分厌恶,以为不祥,且影响学生上课,便令监生们,谁能捕获,放假三日。一时,一些放荡不守规矩的学子纷纷得假。周洪谟也因此有这“雅号”。
  母亲去世,周洪谟回乡守丧。期满,改任北京国子监祭酒。成化十一年(1475)二月,崇信伯费淮被派入国子监读书习礼,但他许久不至。周洪谟--,皇帝下诏:费淮有负教养,令免冠带、服儒巾习读,减去一半俸禄。十二月,周洪谟再次-,认为:“洪武间,学规整严,士风忠厚,顷来浇浮意躁,大不如昔。奏读纷纷,欲破坏累朝循次拨历之规,以遂速大之计,且群造谤言,肆无忌惮,宜加禁革。”皇上遂下诏:“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今诸生所为若是,则礼仪荡然矣,后将何赖?”并命礼部,将洪武间学规,张榜公布以示戒谕。此后,国子监学政一片肃然。
  周洪谟提出请改孔子封号“大成至圣”为“神圣广运”。并指出先圣像用冕旒十二,而舞佾豆笾数与之不相称,请求按天子的礼制加舞佾为八,笾豆为十二。又言:“古者鸣球琴瑟为堂上之乐,笙镛柷敔为堂下之乐,而干羽则舞于两阶。今舞羽居上,乐器居下,非古制,当改。”尚书邹幹反驳,以为不宜加。周洪谟力争,皇上听从了周洪谟的意见。孔庙纯用天子礼乐自此始。
  成化十二年(1476),周洪谟升任礼部右侍郎,转左侍郎。上疏请改造璇玑玉衡,皇帝将此任务交给他,大家都说他必不能成,可周洪谟只用了十天就制成了,受到了皇帝的奖赏。成化十七年(1481)升为礼部尚书。三年后,加太子少保。他经常-言事,对朝中事务多所裨益。
  周洪谟与万安为同乡,万安居政府时,二人关系较好。万安获罪,周洪谟也受到牵连,言官们先后论奏,周洪谟遂致仕归乡。弘治4年(1491年)二月二十三日,周洪谟在叙州家中订证《尚书蔡氏传》,“疾作,投笔端坐而逝”,享年72岁。朱祐樘念他忠勤一生,赐予谥号“文安”。
  周洪谟矜持寡合,博闻强记。其所论述,多有新意。为文亦富赡,尤善读兵书,论事每执己见。在他病重将死之前,仍然为皇上写了一道“安中国,定四裔”的十条大计。派人送往京城,可见其忠贞之心,不忘中国,清名声望遍于华夏。当时有“西蜀小圣人”的称号。
  著有《疑辩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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