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认

杨定同志: 你好!根据你在“省长信箱”中提出的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唯一满足“在籍农业人口”这一特定条件的问题,为了弄清原委、慎重对待,我们到你户籍所在地作了专门了解,并与市、区、街道的相关人员一起商讨,现综合答复如下: 首先,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标准问题,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属空白点,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自上而下都没有出台专门的关于成员资格界定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确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你是否属于开福区人民政府开政发[2013]20号文件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根据你处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暂无法从法律、政策层面给予明确的答复,请谅解! 其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标准问题。如何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从法理学上和外省实际来看,目前争议较多,做法也不尽相同。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综合现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安徽、四川、浙江、广东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材料,主要因素有:户籍、婚姻、收养、行政行为、放弃、移民、合同等法律行为与出生、死亡、历史性居住、丧偶、就业、入学、被判处徒刑等法律事实。如《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了“从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起原生产大队成员”作为确定本村经济合作社的社员因素之一。《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也将“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社员”,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因素。因此,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的因素是多种的,并非单一的。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认定: (1)户籍因素。中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是确定公民身份的主要依据。195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就明确了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事项对公民身份的证明效力。换言之,户籍簿登记为某村(依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确定)的农村户口的村民,即具有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我国《身份证法 》也明确身份证的作用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身份,且身份证登记事项中包括“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这就说明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公民身份的关联性,可以凭借常住户口所在地来判断公民的身份。因而从历史的视角考查,户籍是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基本依据。但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户籍已经成为一种较单纯人口管理的行政手段,对其原来所附属的农村、城镇居民以及成员身份确认的功能已逐渐淡化,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所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上,必然要附加其他因素进行确认;但在成员资格的丧失方面,一旦农村的户籍因素的消灭,则必然引起成员资格的丧失;否则城镇居民都可通过迁移户口到农村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一点在地方性的立法中已经有所体现,如《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把户口的注销作为成员资格丧失法定的单一事由。 (2)住所因素。《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由此推定,一个公民只有一处住所。当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时,以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来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是一致的;当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时,经常居住地则不能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判断的单一标准,否则就会产生为获得某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长期居住在该村而强行获得该组织成员资格的情形。 (3)成员(村民)权利义务一致性因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主要是以经济利益的实现为目的的社员权,享有权利应当与履行义务相结合。因此,在判定成员资格有无的同时,应当以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成员义务作为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尽义务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筹资筹劳、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等方面的义务,原乡统筹、村提留、农业税等都已取消。若在户籍地尽义务,则应认定是户籍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若在经常居住地尽义务,则应认定为经常居住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治因素。无论是农村集体组织,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都存在着自治组织,前者表现为村民委员会,后者表现为社员大会。作为自治组织,对组织内部的事务可以按照法律和章程行使管理和决定权,这已为我国立法所肯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和地位,《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确认了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对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人的主体地位(第四条)。成员资格的确认,其实质的目的不在于成员身份本身,更注重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因此,村民委员会或社员大会开展自治,独立确认成员资格符合立法的精神。但问题的关键是其...

(0)

相关推荐

  • 浅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

    高翔红 摘 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活农村所有生产要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长期有效的保障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 ...

  • 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以往的进城潮流渐退,如今的返乡潮流高涨.尤其是近年来农村地区因发展.建设所面临的征收或者拆迁普遍,引发了一系列的诉讼案件的暴增,其中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纠纷尤为突出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

    律师解答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学术界主要有三种主张: 1.登记主义:即采取单一标准的做法,以户籍所在地是否在该村组,作为确定是否具有本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准.在 ...

  • 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何获得宅基地

    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何获得宅基地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

    [案情简介] 长沙市开福区某村在2017年制定实施<土地结余补偿资金第二次分案>时,依据其制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实施细则>规定,认为原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外嫁女(已嫁 ...

  • 同村不同权怎么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该如何认定?

    导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在经历了历史演变之后所特有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组织.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身份的认定问题,我国法律事实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只在<民法总则>第九十九条规 ...

  • 外嫁女能不能分到娘家征地补偿款?

    本报记者 陶玉琼 有读者在"秦观天下"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2015年,我嫁到邻村,但是并没有迁户口.2019年,因与丈夫感情不和离婚,此后一直在外打工.去年,政府开发修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

    --张某培诉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杨庄子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杨庄子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5)房民(商)初字 ...

  •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壮大,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案件和纠纷逐年增多.究其根本,上述案件和纠纷的发生主要与其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关.当前,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标准

    2014-06-06 14:17: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成元 刘扬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农村土地经营权保护等案件不断增多.集 ...

  • 关于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11 09:40 [字号: 大 中 小 ] 分享:

  • 【农业农村】如何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最全解答!

    近日 长沙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 指导意见发布 不少人对于如何 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还有疑问 来看看这些相关问题的解答~ 关于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 相关问题解答 Q ...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两部法律多处使 ...

  •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是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在一审起诉称:     赵某系北京市昌平区旧县村之村民,出生后与家人共同居住于该村,且户口也一直在该村.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期间就读于首都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毕业后在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作者:高俊利  发布时间:2008-08-07 15:15:33  当前,因村委会拒绝发放土地补偿款引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农民经济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虽然最高人民 ...

  • 如何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在征收拆迁活动中,有些会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得到确认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村民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不属于政府以及其他行政机关职责范围,更不属于通过单独提起行 ...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问题是否属于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 案情简介] 黄某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茂南区某镇某村民小组支付征地补偿款133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茂南区某镇某村民小组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征地补偿款13300元给黄某养 ...

  • 咨询长沙县江背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我们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如果您是在户籍制度改革前(2016年1月1日前)依法登记为我镇某村(社区)的农业户籍人员,或者是在户籍制度改革后基准日(2018年12月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