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LP制度十周年——北京重启QFLP试点

原创 投资基金组 方达律师事务所 昨天

2021年5月6日,北京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的暂行办法》(简称“《2021 QFLP办法》”)公开发布。这是北京2011年开始QFLP试点以来首次修改其QFLP规则,也标志了北京QFLP试点机制在沉寂多年后重新开启。

QFLP试点制度沿革

“QFLP”是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或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在试点地区创设境内基金架构以便将外汇资本金换汇成人民币在中国进行股权投资的一种地方试点政策。QFLP机制最早于2010年由上海推出,随后北京于2011年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企业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试点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统称“《2011 QFLP规则》”)。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天津、青岛、深圳、贵州、平潭、珠海、广州、厦门、苏州和海南在内的13个地区推出了当地QFLP试点政策。在QFLP制度十周年之际,与2020年10月海南QFLP试点办法的发布和2021年1月深圳QFLP试点办法的修订遥相呼应,北京QFLP试点的重启昭示了QFLP制度复苏之势,也为QFLP制度的进一步升级埋下了伏笔。

北京QFLP新旧规则比较

《2021 QFLP办法》在十年前的《2011 QFLP规则》的基础上作了较大调整。由于《2011 QFLP规则》发布于QFLP制度早期,相关规定不尽完善,本次修订结合了QFLP制度十年来的发展经验,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补充,同时也顺应时势放宽了《2011 QFLP规则》中一些不再符合市场实践和监管趋势的要求。本次修订要点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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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QFLP办法》的亮点

与近期出台的其他地方例如深圳、海南、苏州、厦门等地的QFLP试点机制相比,《2021 QFLP办法》具有以下优势:

  • 符合条件的QFLP试点企业不强制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

    《2021 QFLP办法》仅要求按照现行规定应当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QFLP试点企业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而深圳、苏州、厦门、珠海等地的QFLP规则明确要求QFLP试点企业在取得试点资格后的一定时间内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 对QFLP管理人及其实控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较为宽松

    苏州、厦门、珠海等地的QFLP试点办法对QFLP管理人均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其中苏州和珠海还有实缴资本的要求,北京则对QFLP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无特别要求。同时,北京对QFLP管理人实控人管理资产规模的要求也低于苏州和珠海。此外,就QFLP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相较其他地区大多要求的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历及2年以上高级管理职务的经历,北京仅要求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历。

  • QFLP基金投资范围广泛,可以进行FoF、夹层、不良资产等投资

    《2021 QFLP办法》允许QFLP基金进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定向发行新股、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债转股和可转债、夹层、私募债、不良资产和FoF等投资。苏州、厦门、珠海等地的QFLP规则仍将QFLP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限制在股权投资,且只有少部分地区允许QFLP基金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企业债券。同时,北京也是首个将夹层和不良资产投资明确写入QFLP基金投资范围的试点地区。

  • 拓宽了境外投资人范围,首次将跨境人民币纳入QFLP试点

    虽然较早时候有地方提出过RQFLP的概念,但是《2021 QFLP办法》首次将跨境人民币明确纳入了QFLP的试点机制,适用同一规则一体化管理。

  • 申请流程便利,金融局提供一对一专人服务

    根据与《2021 QFLP办法》同时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除了较多地方QFLP已使用的后台联审机制外,北京市金融局将在前台为QFLP申请机构提供从注册投资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一对一专人服务,采用“一站式”受理方式。这是在实操中首次明确引入了地方金融局的一对一服务概念,并将与基金业协会的沟通也囊括在内,体现了北京金融局在QFLP试点中的极强的行政服务意识,这一点非常值得申请机构纳入选择注册地的考量。

作为北京“两区”政策的一部分,相较其他地区的QFLP试点办法,《2021 QFLP办法》各项要求、流程设计等更为贴合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的实践和市场需求,整体采用了更为宽松和灵活的规定,在维持有效监管的同时倾力于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为北京吸引高品质的境内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北京QFLP试点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辅以北京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资源为QFLP试点的实行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北京QFLP重启料将给已经火热的QFLP地方试点竞争带来新的活力和变局。十年前方达投资基金团队根据《2011 QFLP规则》帮助第一批外资基金管理人(凯雷、高盛、摩根大通等)在北京成功设立其各自QFLP基金实体,我们也衷心期盼外资人民币基金市场能够借助近期紧锣密鼓出台的QFLP制度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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