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广和居;别了,安乐居!|梅子酒·早茶夜读539
539 | 读城记2020
写在前面
今天恰好是汪曾祺先生的百年诞辰日。写这篇稿子的时候并不曾想到会在今天发(按照排班表,今天本来应该是别的读友分享的),如此看来,能在今天顺着广和居侃起安乐居,就势聊聊汪老笔下的北京城与人,也是一种缘分吧。
——梅子酒
文/ 梅子酒
邓云乡先生的《鲁迅与北京风土》以《鲁迅日记》为经,以老北京风土景物为纬,带着读者循着大先生的足迹,淘琉璃厂古玩,逛厂甸庙会,散步什刹海,泛舟陶然亭,下馆子,吃摊子,走堂会……读来一方面感叹鲁迅先生日记之详实细致(从购书金额到装修花费,饮食起居一应俱全),另一方面能感受到作者考据严谨、博闻强识,对先生之笔字斟句酌,对北京风物旁征博引,看得出这份严谨源自作者对鲁迅先生的敬爱,对家乡风土的情怀。
光洁”的北京城与人
书写一座城市,离不开描写城里的风土人情,而其中最生动的存在,必定是城中之人,人物的生活,人物的命运。
讨论城市书写是现当代文学中的热点话题,不论是创作还是研究,卷帙浩繁。但正如赵园先生颇具影响力的著作《北京:城与人》中的总结:“中国现代文学史提供的城市形象中,北京形象无疑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最完整、被修饰得最为光洁的‘城市’。……从现代到当代,文学关于上海,始终在发现中。文学关于北京,却因认识的趋近与范本的产生而易于保持美感,形成彼此间的美感统一,同时难有既成形式、规范外的创造、发现——京味小说为其创作优势付出的代价。”
随后赵园先生分析了这种美感统一的“光洁”是怎样形成的——“成熟了的形式对于内容的选择与限定……由老舍到当代京味小说作者,往往避写丑的极致,甚至避写胡同生活中的鄙俗气(自然亦有例外),足以损害美感、触犯人的道德感情的那种鄙俗气,比如市侩气;基本不写或不深涉政治斗争;不深涉两性关系,极少涉笔性意识、性心理(《骆驼祥子》是精彩的例外)”。
的确,回过头来看《鲁迅与北京风土》这部非虚构作品,其本身追求的也是“去俗存雅”,循着鲁迅先生的足迹,逛琉璃厂、看厂甸庙会、游公园、赏花灯、说掌故、摆笺谱、集字画、下馆子、品茶、种花、请客、赴宴,哪一项不是文人雅士的赏心乐事呢?而且区别于市井百姓的凑热闹,文人的逛不是胡逛,吃也不是瞎吃,总还能说出个门道究竟,所以通篇除了《鲁迅日记》以外,对各种风志笔记历史掌故引用量也令人叹为观止,但这么一来,叫人对北京这座城的印象瞬间又清高疏离起来,这似乎并不是我们每天日常生活着的空间,总觉得有些“隔”,有点“端”。而赵园先生提到的“自然亦有例外”,又是什么样的呢?
京城里的梨园小人物
我不由得想起了汪曾祺先生。很多人对他作品印象的地理标签是高邮,的确,他对高邮进行过大量唯美的书写,那显然也带着一种对故乡的滤镜式审美。但对于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北京,这个与他日常生活工作更为密切的空间的书写,更具有他独特的风格。
1961年底,汪老调入北京京剧团从事编剧工作。而从80年代开始,他对于北京的书写经常围绕着几个关键词:“戏曲”、“文革”、“小人物”。写戏曲,实际上是写梨园中人,但除了一篇对梨园名角裘盛戎的回忆纪念文以外,他写的都是剧团里的普通人,而其中写得生动的是“二花脸”(《迟开的玫瑰或胡闹》,1990),和“二旦”(《云致秋行状》,1983),甚至还有一些“可有可无的人”(《当代野人》,1996)。
人们都说汪老对小人物有偏爱,我想,这种偏爱是一种出于对生命价值平等的关切,但绝不是偏袒。汪老对于这些台上台下都算不上“主角”的小人物,不带任何滤镜。他们中有的参与了十年浩劫中的一些运动,比如揭发举报等,但另一面是“会几出,教几出,课徒不受一杯茶”,死的时候虽没什么人去参加追悼会,偶尔却还会有人谈起他;有的为人精于算计,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但会说出“我宁精精致致的过几个月,也不愿窝窝囊囊地过几年”这样的话,经历一番人生变故后结局反转,被女儿说:“我爸爸纯粹是自己嘬(作)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人性的弱点,在家人面前,在同事面前,在朋友面前,在爱人面前,呈现出一体多面。
这是汪老笔下的北京和北京人,确切来说,是他观察到的北京的梨园中人。没有回避人性中的恶,没有夸大人性中的善,也没有刻意回避自己对政治的态度,刻意美化理想中的社会,他对他笔下的这些人事物,是理解的,而更多的,则是宽解。
炸酱面和醋卤面
别了,安乐居!
汪老的《安乐居》(1986)则是一篇北京人众生相的素描,其手法意境,乃至行文架构,毫不逊色于老舍的名作《茶馆》。更为生动的,是汪老对安乐居这个空间赋予的“人情味”,开篇即是一句:“安乐居是一家小饭馆,挨着安乐林。”随后说安乐林围墙上有个月亮门,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杨树,当中种了两棵丁香花,附近一带养鸟的爱到这里来挂鸟。并且“他们不像那些以养鸟为生活中第一大事的行家,照他们的说法是‘瞎玩儿’。他们不养大鸟,觉得那太费事,‘是它玩我,还是我玩它呀?’把鸟一挂,他们就蹲在地下说话儿——也有自己带个马扎儿来坐着的”。这段我连着读了好几遍,忍俊不禁,感觉太真实了,“是它玩我,还是我玩它呀”,这种逗贫风格,还真是带着京味里的混不吝。
汪老写的这个小树林,也不是随意这么一写的,如今,安乐居不在了,这个树林子还在不在也不好说,但安乐林这个名字,至今还用着。安乐林头条,安乐林二条,安乐林路……安乐林路一直往东扎就是蒲黄榆地铁站,离汪老家不远。
安乐居这个小饭馆不卖米饭炒菜,主食是包子花卷,到这儿喝酒的比吃饭的多。这家的酒只有一毛三分一两的(喝“一毛三”是北京人喝酒的最低层次,但这家店的酒客对这“一毛三”是喝“服”了,觉得喝起来“顺”,他们有人甚至觉得大曲的味道不能容忍),酒菜是煮花生豆、炸花生豆、暴腌鸡子、拌粉皮、猪头肉,猪蹄、烧鸡、酱鸭,还有受欢迎的猪尾巴和兔头——一个酱兔头喝二两酒,够了。酒客们吃兔头都有章法,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没有抓起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汪老还戏谑称这个小饭馆可以另挂一块招牌:兔头酒家。
酒客进门,都有准时候。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在小红门一家木材厂看夜门的老吕,原来做小买卖现在退休在家的老聂,在文化馆工作的画家,久住北京的上海老头,当过厨子现在送汽水的瘸子,扛过包现在给幼儿园看夜门的老王,裱字画的佟秀轩,还有卖烤白薯的白大爷。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汪老对白薯大爷的描写:“白薯大爷出奇的干净。他个头很高大,两只圆圆的大眼睛,顾盼有神。他腰板绷直,甚至微微有点后仰,精神!蓝上衣,白套袖,腰系一条黑人造革的围裙,往白薯炉子后面一站,嘿!有个样儿!就说他的精神劲儿,让人相信他烤出来的白薯必定是栗子味儿的。”
关于白薯大爷,还有这样一段:
这天,老王来了,坐着,桌上搁一瓶五星牌二锅头,看样子在等人。一会,佟秀轩来了,提着一瓶汾酒。
“走啊!”
“走!”
我问他们:“不在这儿喝了?”
“白薯大爷请我们上他家去,来一顿!”
第二天,老王来了,我问:
“昨儿白薯大爷请你们吃什么好的了?”
“荞面条!——自己家里擀的。青椒!蒜!”
老吕、老聂一听:
“嘿!”
每一个人物出场,都穿插着那么一小段对人物生活的白描,可你要非得找出个什么主线,什么情节点,劝你还是别白费功夫了。但从人物的闲谈间,我们可以知道,原先天桥有“四大名山”,扛包的人怎么算工钱,“勤行”是什么,“二荤铺”是什么,裱一个单条多少钱……这些或许离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距离,但绝不是所谓的清高疏离的 “闲情雅致”,而是充满着烟火气息的,街头巷落里普通老百姓的普通生活。平凡小人物的日子,哪儿有那么多跌宕起伏、宏大叙事呢,平淡是真、平安是福罢。一两“一毛三”,一个兔头,足以慰藉冷暖人生,而一碗配上青椒蒜的手擀荞面条,便能招来满堂喝彩。
《安乐居》的结局是这样的:“安乐居已经没有了。房子翻盖过了。现在那儿是一个什么贸易中心。”
《鲁迅与北京风土》中有一篇《别了,广和居;别了,先生!》,写得很动情。但不知为什么,我告别安乐居的心情,比告别鲁迅先生经常光顾的百年名店广和居,要难过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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