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必虎:世界文化遗产是建出来的,不是保护出来的
【牧青按语 】
吴教授所说“世界文化遗产是建出来的,不是保护出来的”。我点赞,正如文中所言,鼓浪屿就是又一例证。
世界文化遗产肯定是建出来的,当代建的东西,多少年以后会成为文物或建筑群(少数会成为遗址,如美国世贸大厦),说不定就成了世界文化遗产。
建造是前提,保护是条件,缺一不可,这样说来,这一观点还是失之偏颇。世界文化遗产既是建出来的,又是保护出来的。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明确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一是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以及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二是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三是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
对于以上三个内容,无论是文物,还是建筑群,抑或是遗址,要成为世界文化遗产都设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从历史……角度看”,说到历史,没有文化沉淀,没有保护肯定是不行的。
我相信,吴教授提出这一观点,是基于一种认知,即“中国传统村落不能一味保护,要在利用中保护”,对此,我深有感触,也完全能够理解。
图 / 厦门鼓浪屿,2017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017年7月,在波兰历史文化名城克拉科夫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41届会议上,中国申报的自然遗产项目 “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和文化遗产项目“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双双通过审核,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此,我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到52处。本届大会后,中国与意大利成为世界遗产地最多的两个国家。
世界遗产,传统观念一直流传保护为主的观点。实际上,遗产政策应该根据其属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自然遗产应该“坚持保护第一、尽量少人类干预”的原则进行管理,而对于文化遗产,也就是经由人类创造而成的遗产,单独地提出“保护第一”的管理政策,既不科学,也不可持续。准确地打开文化遗产的原则是:继承性持续建设(其中特点条件下也包括不准建设的建设方式)政策。
因为,世界文化遗产是历史时期人类不停地建设的结果,完全不是封闭式保护的结果。
盘点意大利和中国的世界遗产名单,文化遗产占有绝对优势。意大利52处世界遗产中文化遗产占到48处,自然遗产仅有4处。中国52处世界遗产中,自然文化双遗产4处、自然遗产12处、文化遗产36处,文化遗产也占绝对优势。
文化遗产怎么来的?历史时期人类不断创造、原址重建、持续修建、延续继承的结果。光保护不让碰可能导致文化遗产逐步湮灭的严重后果。
进一步观察发现,除了长城、大运河、都江堰、丝绸之路等公共设施;故宫、颐和园、帝陵等皇家设施;乐山大佛、龙门石窟等宗教设施,大多数文化遗产仍然属于民间私人投资建设维护承续的结果。而这些私人建设最终成为全人类高度认可、共同拥有的世界文化遗产,又必须依靠相对正向的激励性制度的支持:这些制度中最核心的制度就是产权清晰私有可继承和允许市场流动。一个只有30年稳定期的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或仅有70年使用期的城市土地制度,是不可能激励人们大规模永久性的物业投资的。
要形成或永久延续文化遗产,光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一是政府没那么多钱,二是政府雇员没有那么大激情。只有允许、鼓励私有的投资(皇家园林本质上也是一种特殊的家族私有),才会真正创造、建造一些精美的、具有文化底蕴的建筑。简单统计一下就会发现,中国很多世界文化遗产是精英阶层的投资形成的遗产。苏州园林是以私家园林;皖南以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大片徽商建设保留至今的传统村落是私人建设的;开平碉楼与古村落也是用侨资私人建造的民居;福建土楼也是历代客家人大兴土木兴建的成果;这一次,厦门鼓浪屿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同样来自于华侨投资建设的私产(革命后产权改变另当别论)。
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表明,世界文化遗产是建出来的,不是保护出来的。
吴必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城市与环境学院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
来源:旅游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