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唯帽子”激励优秀人才辈出
刘海峰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切实扭转高校“唯帽子”倾向,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这是对人才称号正本清源、推进人才计划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有助于人才称号回归本源,有助于去除人才称号的功利成分,也有助于规范高校人才的招聘与引进。
应该看到,高度重视人才称号现象的形成有一定的历史与现实原因。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军事的进步和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曾几何时,人才不受重视。改革开放以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共识,后来设立各种人才称号,授予和使用人才称号,赋予人才荣誉、使命和责任,为广大高校教师树立了成长标杆,激励和引导着人才使命担当。人才称号的设立确实促进了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起到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你追我赶、努力拼搏的重要作用。现在,许多高校渴求人才,设立了人才工作办公室,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育。
然而,凡事过犹不及。在人才称号发挥正向作用的同时,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功利化的负面现象。有的高校在比较竞争中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以“帽”取人,是快速简便衡量人才的实用标准,但会流于只认“帽子”不认“人”,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正是针对“唯帽子”的现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之所以要改变“唯帽子”做法,是因为优秀人才与“帽子”并不能完全画等号,没有“帽子”的优秀人才大有人在。有人才称号者,绝大多数学术水平高、影响和贡献大,否则不会在激烈的竞争遴选中脱颖而出。但也要看到,仍有不少水平很高却没有“帽子”的教师,成果丰硕,贡献也很大。如果完全按“帽子”来定薪酬、待遇,对没有“帽子”的优秀教师不公平,会造成这些教师的挫折感,挫伤其他教师的积极性。
同时,人才称号不是“永久牌”,不是“终身制”,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而是对人才阶段性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教师评上人才称号后,慢慢地不再有多少突出成果。个别评上人才称号多年的教师,科研产出甚至不如其他没有“帽子”的优秀教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是因为一位教师获得过人才称号,无论将来成果多少都总是比其他优秀教师享受更好的待遇,自然不能让人服气。因此,现在一些高水平大学在引进人才时,不仅要看“帽子”,而且要考察近几年的业绩,以避免引进的人才“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以往人才称号种类繁多,有些具有相当的重复性和相似性,造成同类叠加。《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精简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对原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层次相近、措施相近、力度相当的不再重复设置。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这些都是顺应时势和民意的调整,十分及时,很有必要,对人才计划改革是一个有力促进,必将大大改变以往不当使用人才称号的现象。当然,要克服“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还需长期努力,常抓不懈。
(作者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1年01月0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