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婚姻往事
原创:李德兴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一,农历十月初二那一天,我结婚了。
迄今回忆,那婚结的太寒碜,有些说不过去。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我结婚那天早上,大队的广播就响了:宣传党的政策,移风移俗,提倡新风尚,晚婚晚育,严禁大操大办。
我心知肚明,就是针对我结婚这件事来的。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别说不让大操大办,就是让办,你拿什么办?咱一没有钱,二没有物,三没有关系。
我结婚的那天,既没有迎亲的人,也没有送亲的队伍,来的都是双方的亲戚。
中午一盆全麦粉面条,就算是喜面,从此结束了我的光棍生活。
当年,乌蟒岛各家各户谁也不富裕,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我结婚时,没收到一分礼金,唯一欣慰的是同事们送我一幅四周镶框的玻璃山水画。上面有吴老师用红广告色写的“恭贺新婚之喜”几个秀气的小楷字。
婚后,我一直挂在墙上,引以为傲。
我复员回来后,还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平时穿的是大哥给的旧衣服或者是军装。
结婚那天,我也是穿套旧军装迎接新娘子的,
我俩以前虽然认识,可并不熟悉。我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也不愿交往,尤其是跟女生说话,从来不敢正视,更不用说主动与女生搭讪唠磕。
我们还是很正统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约,才走到一起的。
我们婚前婚后,没有海誓山盟,只有实实在在;没有卿卿我我,只有你情我意;没有感天动地的壮举,只有脚踏实地的行动。
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海岛女人。她不漂亮,也不苗条,却有着女人内在的温柔;她既不聪明,也不伶俐,可她心地善良,为人厚道;她虽然没文化,可她通情达理,从不胡搅蛮缠;她虽不懂书琴字画,可她会洗衣做饭,侍奉老人;她虽不能言善辩,可她诚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不说慌;她虽然心不灵,手也不巧,可她勤俭持家,过日子是位行家里手。
婚后不久,她怀孕了,妊娠反应较大,可是,她也没闲着,上山种地、割草。下海打蛎子、抠海红,家里家外一样也没少干。
我们婚后所购置的黑白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柜等家用电器,都是我们抠海红所得钱买的。所以,我给它们起了个统一的牌名一一海红牌。
我不敢说她是位贤妻,也不敢说她是良母,但,我敢说,她是一位好儿媳。自古道:婆媳难相处。她却几十年如一日侍候老人,孝敬公婆。先送走了八十三岁的老公公,而后,又送走了八十九岁的婆婆。
我父亲去世后不久,母亲可能是伤心过度,精神恍惚,神志不清,语无伦次,到后来越来越重,大小便失禁。村医生说那是老年痴呆症。
一天当中要换好几次衣裤,不管是拉,还是尿,她都不嫌脏,不怕臭,给老人擦身子,洗衣裤,从不埋怨,也不嫌累。
我母亲患老年痴呆症,在炕上整整躺了六年,由于她的细心照顾,没患过褥疮,实属不易。母亲在六年中,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不认识人,她连自己的儿子媳妇也不认识。
母亲在临走时,也不知道是谁侍奉她一生。她的付出是不求回报的,也根本无法回报,连我都觉得她太辛苦,大委屈了,而且还不被老人认可。
俗话说:闺女孝不如女婿孝;儿孝不如媳妇孝。老话说得很有道理。
有人说:做女人难。其实那要看做什么样的女人?能做到一个善解人意的,孝敬老人的,尊重丈夫,关心子女的女人那才最难。
婚后,有好吃的,她先给老人,而后再让丈夫,最后才给自已。有了儿女后,她同样先敬老人,而后儿女丈夫,她还是最后。真正做到了,吃苦再前,享受在后,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的那一步。
当年在乌蟒岛上三世同堂,六口之家的门户,为数不多。一家人能和睦相处,相安无事,婆媳之间从未拌嘴争吵,实属少有。她的所作所为,天地可鉴,有目共睹,是不争的事实,为岛人所赞。
婚姻不等于爱情,同理,爱情也不等于婚姻。只能同甘、而不能共苦的,那不算是夫妻。只有既能同甘,又能共苦的,那才是让人羡慕的的一对夫妻。
古人曰:十年修的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世上男女千千万,唯独你我俩人能走到一起,那就是一种“缘”。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有“缘”,而没有“分”,那夫妻也不会长久。缘分天注定,造化骨肉深。长久的夫妻那需要相互理解,互相包容。而相互指责,非要分出个你对我错来,那样的夫妻决对不会长久。
我们结婚至今已四十五年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路走来,经过多少风风雨雨,沟沟坎坎,磕磕绊绊,大起大落,我们始终不离不弃,直到今天。
我们的婚姻谈不上美满,更谈不上浪漫,既不像戏文里唱的:相濡以沫,举案齐眉;也不像小说里写的:相敬如宾,生死与共那么伟大,也就是世上最普通,最平常不过的一段姻缘。
人生的大宴总有一天会曲终人散的。不论是谁先行一步,我们都会记住这段美好的时光。
一切的一切,都让时间来证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