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早餐里的英语门道
周末带了三个孩子出去吃早餐,自助餐形式,管够。除了已经来美国两年多一点的六岁儿子Tommy以外,还有两个小哥哥,一个十一岁,到美国一年半,一个九岁,到美国半年,两人现在都在美国上小学。因为想知道一下这两个小留学生的英语水平,我就在他们不知觉的情况把这餐饭给摆成了一个“鸿门宴”。
看到那么多好吃的,几个男孩子就快发疯了,每人都忘了自己肚子有多大,上来就各人装了一大盘。
这是Tommy的一盘。我要先问问看孩子都知道这里面多少英文。因为我了解Tommy的水平,所以要求别人先说,他最后说。
两个小哥哥表现一致,说了sausage(香肠),说了fried rice (炒饭),说了egg(鸡蛋),还说了“不知道”。旁边早已按捺不住的Tommy又增加了bacon (烟肉)和hash brown(薯饼),估计是受到前面回答的影响,他说了egg,再进一步问他,说出了scrambled egg(搅散了摊的鸡蛋)。有个小小的不同,他说的是rice。
这些词的语义范围和中文的相应词不完全重叠,靠翻译是比较难解决问题的,要靠对具体事物的直接认识。中国人脑子里的香肠是一节一节的,盘子里的符合了两个小哥哥脑子里的概念。如果换成麦当劳早餐的猪柳蛋,那一块“猪柳”的英文叫sausage估计他们就很难联系起来。(关于香肠的英文,我另有一段,以后独立写出来。)薯饼是美国早餐的特色,我很少见到中国人知道英语怎么说。(我会用土豆直接做,而且用油很少,极受孩子们的欢迎,改天也把它写出来。)那个白色的鸡蛋,也是麦当劳猪柳蛋里的,是用很浅的八、九十度的水盖盖儿闷出来的,叫pouched egg,不用油比较健康,一般中国人也不太不知道这个英文。我从没给Tommy做过,虽然多次跟他说过这个词,记不住也正常。还有那个饭不是抄出来的,是加料煮的。从英语的语感说,rice就够了,他们一般不再做进一步的区分了。两个小哥哥估计是从饭的样子看把它归为炒饭了,从中午翻译过来的。
这里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大哥哥听完Tommy说bacon以后,说“哦,培根”。也不知道这个词怎么进入现代汉语了,我小时候肯定没有。但是这实际上是一个最好的表达,因为用烟肉、熏肉、咸肉都有一点不准确,音译最好。这时Tommy用中文问我:“爸爸,什么是培根呀?”
我答不上来!语言学读到博士,却被六岁的孩子推进了死胡同。这本是同一事物中英文之间在对译,大哥哥有中文的帮助,借此学了这个英文词。Tommy不懂这个中文,我怎么办,再译回英文去?
这一盘的下面有ham(火腿),还是两个小哥哥说不出,Tommy知道。西式火腿跟中国的火腿相去甚远,孩子们不易产生联想。而且,我无法判断他们知不知道中国的火腿什么样子。盘子上方有一块油炸的东西,不是早餐的内容,先不说了。
这一份呢,两个小哥哥边都不沾,无从谈起,Tommy则是想都不用想,随口说出cereal,在家经常吃。这个东西,中国生活里没有,没法翻译,我见到香港广告译作“甜麦圈”、“咸麦圈”,那不是圈圈的又怎么办呢?里面的牛奶大家都不在话下,美国哪里都是牛奶,早就超出了早餐的范围。
Tommy知道,waffle,大的哥哥听到后问是不是华夫饼干呀。又借助了母语这个利器。
这里面出现的东西,依次应该叫toast, bagel, pancake, 和muffin。小哥哥清一色叫bread(面包),大哥哥有一个例外,把muffin叫成了cup-cake(杯装蛋糕),Tommy一路说对,只是跟着说了一个cup-cake。
中国生活里没有这些,所以统称为面包,Tommy妈妈至今还这么做。同样,很多老外到了中国,也经常要求点“绿茶”,他们不会再去细分是龙井还是碧螺春了。至于cup-cake大概也说得过去,他们可能在学校吃过同学生日会派送的。
这是美国现在早餐的必备品,三个孩子很一致,叫juice。这么叫,语感上来了。多数时候,美国叫juice就是orange juice(橙汁),叫cider就是apple cider (苹果汁),不再说全了。他们在学校吃午餐,一定有橙汁,所以终于给我来了个很到位的。
好了,摸底完毕。两个小留学生对于美国的早餐完全没有接触过,早餐习俗、文化、词汇一无所知。Tommy是基本建立起完整的词汇库了,他的强势语言正在明显地向英语转换。
不过“鸿门宴”还没有结束,还有一样很典型的早餐食物,omelet。
这个又是中文没有的词汇,查一下字典看里面解释的那个费劲,香港译法“奄列”实为最好。我比较主张音译,象日韩语言自身有音译借词的机制,实际上帮助推动了整个文化走向世界。
蛋饼要自己去点,跟做的师傅说要往里面放什么。我鼓励三个孩子过去各点一份。在排队的过程中,大哥哥借故走开了。两个小的完成了任务,不过Tommy以前做过几次了,对他实际上没有什么挑战性,倒是那个小哥哥兴奋不已,很有成就感。大哥哥呢,给我们做了另外一个示范,就是学外语年龄大了会有的一些困难。这件事就很典型,他有心理顾虑了,这会在局部影响到他的进步。
回家以后,我让他们把今天吃到什么用英文写下来,不会的可以写个中文、写个首字母、画个图案,然后去查。刚才因为轮不到说话都要急死了的Tommy这下困难了,除了egg、rice等几个词以外,画的都是符号。大哥哥就显山露水了,对于早上接触的食物,他基本上借助中文完成了记忆,加上他已经开始具备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一定的学习方法,很快就搞出一个有点模样的清单。象这样的经历再有一、二次,他就可以完全掌握了。大龄语言学习者的优势在这个层面上体现出来了。
据说早餐是一个人换了新环境以后最不容易改变的习惯,所以宾馆都比较注意提供好的早餐服务让客人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早餐的内容以及词汇涉及的文化成分比较大,不在目的语环境生活还真不容易学会。两个小留学生要来美国,肯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计划了,在国内一定没少学英文。可是早餐这一块看来是没在脑子里留下一点东西。过来以后,因为不在学校吃早餐,这一块的接触依然是空白。还是回到我的一句老话,在国内的环境学英语,期望值不必太高,学不了那么地道的。就早餐这个极具生活和文化背景的主题来说,大不了就象我的当年那样,上演一场“艳惊四座”的点菜“大片”就是了(第一次在美国点早餐我上演大片)。船到桥头自然直,经历一次两次就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