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带玩充钱游戏的孩子去“自首”,是一种教育责任的“甩锅”行为

【平湖一柱 第1135期】

“再不听话就让警察叔叔把你抓走!”小孩子不听话时,很多家长会这样吓唬他们。

但是,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许多家长并未多想。

警察是正义的象征,其职责是抓坏人的,坏人见了警察躲着走,好人有困难找警察。“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在孩子心目中,警察应该是可敬可亲可信任的。

但是,如果家长在孩子不听话的时候,经常用“警察叔叔”来吓唬他们,孩子就会对警察充满畏惧感,怕警察,以后遇到困难、危险就不敢再找警察。所以,用警察来吓唬孩子,具有一定的负效应,是不可取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可是,近日,湖北十堰出现了家长用“警察”吓唬孩子的升级版,家长直接将把孩子送进了“警察局”。

据5月3日澎湃新闻报道,湖北十堰一名9岁的小女孩来到派出所跟警察蜀黍说“要自首”,“我是来进监狱的,做错事情要勇敢承担。”

当她一本正经说出理由后,警察蜀黍笑了。原来,小女孩因为上网课时充钱玩游戏,被爸爸带到派出所“自首”。

当然,警察叔叔自然是好样的,在了解了小女孩“投案”的原因后,对她做错事情勇敢承担的精神给予了肯定,并夸她“是好孩子”,还心平气和地给孩子讲清道理:“不能在游戏上花很多钱”,“花钱要经过父母的允许”,并让小女孩当着警察叔叔的面给爸爸承认错误。

警察叔叔的做法值得点赞,但家长把孩子送来“自首”的做法却是极不恰当。

首先,家长不懂法,是在“甩锅”自己的教育责任,是在给警察叔叔添麻烦。

小孩子上网课时充钱玩游戏,行为虽不当,但却并非是违法行为,主动“坦白”承认错误值得肯定,但却上不了“自首”的纲线。坦白、认错的对对象也应是家长或是老师,到了不去警察局的严重程度。家长此举,虽旨在教育孩子,但却实则是“甩锅”自己的责任,是在给警察叔叔添麻烦。从法律角度来讲,不仅不值得鼓励,还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至少当受到批评。

其次,孩子已经9岁了,也就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了。这个时候,家长应当给孩子灌输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因打游戏小事上纲上线,会让孩子混淆普通错误和违法犯罪的界线,不利于孩子法制观念的建立,会让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走向两个极端:做事要么谨小慎微,树叶落了都会惊心,变得神经质起来;要么因曾经有“进局”的经历,进去后也并无大事,从而“轻看”了法律,变得张狂起来,失去对法律的敬畏。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极不利于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

法律是严肃的,警察叔叔是值得尊重的。作为家长,首先要明白教育孩子是自己应有的职责,其次要不断学习,掌握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不能为了吓唬孩子动辄“麻烦”警察叔叔,这不仅干扰警察叔叔的正常工作,更是对法律的冒犯,浪费宝贵的警力警源。同时,也有损于家长的威严,矮化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不利于今后教育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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