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年弑母后无罪释放,年龄小就可成“法外”之人,令人忧
【家教智慧 第670期】
一个人犯罪有轻有重,从古至今,重者莫过于杀人;一个人杀人有各种各样原因,但无论什么原因,如果杀父弑母,则不仅罪不可赦,更是有违人道,为人不齿。
可是现在,一个人在亲手杀害自己的母亲后不到10天,就被宣布无罪释放,不但释放,还要让他到到学校上学,这不禁让在校学生、家长、师生、周围人都感到无比的担心。
据12月12日聊城晚报载,湖南12岁吴某,12月2日因抽烟被母亲发现,其母对其进行管教,引发吴某不满,遂持刀将亲生母亲杀死在自家卧室。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吴某目前12岁,未达到法定年龄,弑母后的他因此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经被警方释放。按照义务教育法,他还要将回学校继续上学,但原学校现在尚未表态。
据报道,吴某杀死自己母亲后,亲属在沅江市泗湖山镇的一家宾馆与他见面时,面对亲人的痛苦和疑惑,吴某则显得若无其事,他承认自己错了,但却不是什么大错,“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我想,对于一个12岁的孩子来说,这应该是他的真心话。吴某是典型的留守儿童,手机游戏是他最好的玩伴,和众多的沉溺于游戏的低龄者一样,他们对现实和虚拟的认识还是模糊的,对现实缺少足够的判断能力,在游戏里,人可以有多条命、人死可以复生、杀人不过是一种游戏,并不需要承当什么责任,一场游戏over了,可以重新再来。所以吴某有这些想法完全可以理解。
但理解归理解,现实不是虚拟,在现实里,杀人就是犯罪,犯罪就要判刑,杀人就偿命。但在当下的现实里,法律却是适用成人的,不适用孩子,正是这个不适用,会让孩子相信虚拟和现实是一样的,杀了人,杀了自己的母亲,也不过是一场“游戏”,不过就是被羁押几天,几天过后就“无罪释放”——万事皆无了,如果再无任何障碍地回到学校继续学习,那杀人这件事在他的意识里就会更加“无所谓”,如果孩子果真这样认为,那对他的未来将预示着什么——浪子回头还是更加肆无忌惮?对其他同龄的孩子又将意味着什么?会起到怎样的示范作用?对我们的社会又将意味着什么?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吴某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罪行”,更不意味着对他人没有威胁。不仅是学校的学生、家长和老师,其周围人都对此表示了担忧:一个小孩连自己的母亲都杀,他的行为表明了性格有异常之处,有一定人身危险性。因此,我以为,像吴某这样的“重案凶”应是到了刑法规定的“在必要的时候”了,因此,最好的办法,是相关部门“收容教养”,以观后效”。这样做,不仅对吴某本人有好处,对周围人特别是他的同学有好处,更是对其同龄人的一种警示,不能因为年少不更事,就成了“法外”之人,可以为所欲为!
12岁少年弑母后无罪释放后何去何从?把他安置到哪里才合法、合理、合情?既有利有他今后的悔改和成长,更有利于强化全体青少年头脑中的法制观念,让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是当前摆在法律和教育、社会和学校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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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