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总结|浅谈物资采购计划至验收环节的舞弊现象
物资采购作为企业价值链环节中资金消耗的关键环节,大家都以为采购是个“肥差”,这话听起来,感觉采购业务“油水”很大。但所谓的“油水”往往和公司的风险管控水平密切相关,若风险管控的笼子扎严扎实,无“油水”渗透的机会,自然也就无“肥差”一说。确实,物资采购管理的好坏,对企业效益的影响比较大:采购的性价比高,能节约投资、降低成本;采购的物资周转率高、存货少,能大幅提高资金利用率……当然,这是理想的状况。现实情况是:个别的采购项目,因为在计划、合同签订、质量验收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做得不细、也不扎实,给利益相关方有了串通舞弊的机会。下面,结合近期物资采购管理检查情况,抛砖引玉解读物资采购管理可能存在舞弊的现象:
一、物资积压现象
造成积压的原因无非以下几方面:一是采购计划不准确,需求预测管理工作不到位,物资买多了造成积压;二是项目的工艺发生了变化,但相关信息未及时传递到采购方造成积压;三是帮兄弟朋友解决问题,故意多采购物资,慢慢消耗;四是采购产品更新换代后,采购缺乏相关经验,未详细核实,导致采购物资无法使用,因合同未约定退换货条款导致退换货无门造成积压;五是采购未详细落实物资需求功能,导致采购物资到货非真正需求物资导致积压……
二、挂羊头卖狗肉现象
一是进口物资偷换成国产物资,按照进口物资结算;二是签订合同为不锈钢,比设计图纸里的碳钢价高,到货为碳钢,按照不锈钢结算;三是合同是整套物资,到货时缺配件,需要另行花高价采购;四是对压力等级要求宽泛的物资,按照高压力等级签订合同并结算,实际到货物资为低压力等级;五是物资的长宽与合同一致,但到货的厚度与合同要求比要薄一些,按照厚的结算;六是故意模糊计量单位,公斤与升混用,怎么缺斤少两就怎么验收;七是合同约定的型号价格高,实际到货低价格的型号……
三、合同条款模糊现象
一是合同条款故意不注明质量标准,只模糊的写符合相关标准;二是对价值高和关键物资未明确质保期限造成质保时间缩短;三是质量验收时,检测标准宽泛,不具体;四是未明确质量争议条款,到货后全盘接收;五是付款条件、交货地点、履约期限、支付条件均约定不清;六是合同约定一票到站价,实际执行的是两票制结算,提高运费比例,运用税差调整价格;七是不约定损耗的具体数据;八是虽然约定了损耗,但是损耗赔付条款未约定;九是到货期限以及合同期履约量约定不清,导致供应商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供货时间供货;十是履约保证金约定不清,导致后续履约质量不高;十一是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时未明确具体的数量、价格、期限等重要条款……
四、售后服务做文章
一是不明确售后服务期限、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售后服务范围和质量;二是将原本可免费的售后服务变成有偿服务;三是主动放弃应有的质保和后续服务;四是不明确售后响应时间和处罚措施,导致紧急情况下售后无门,为保证生产不得不另外花钱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