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有意味的形式”

这个“有意味的形式”,是上世纪英国美学家克莱夫提出来的。在解读这个问题前,我先回忆一件事情:

去年12月29日,我在“今日头条”评论了一位网友的帖子。这位网友发帖说:当下有不少年轻人沉溺于女色,精神疲惫,恍惚,以致不能自拔。对此跟帖评论的网友不少。我也跟帖评论了大约有600多字,大体意思是:

年轻沉溺于女色是十分有害的。在热恋中的小伙,尤其是还没有异性朋友的年轻人,往往对异性处于一种非理性的爱慕或崇拜的狂热,失去了理性控制,在这种不加节制的冲动中,有的把异性的有点扩大了;有的甚至把缺点或缺陷也误认为优点;有的在对异性的那种整天想入非非的暗恋中,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秩序,以致陷入沉溺中不能自拔…。

我继续评论道:解决此问题的方法还是有的。大家不妨阅读一下上世纪初现象学哲学家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技术,就是把一个整体形象先“悬置”或者“存而不论”,接着将这个形象在“意识”中(不是解剖学)分解为各个部分后,就还原为一些”同质”的质料,此时,你对异性形象的”美感”、爱慕或因崇拜而沉溺的颓废情绪,就可以消解了。我举了以下例子:

我们都清楚,无论男女,或帝王与乞丐;武大郎与姚明;西施与东施;将军与士兵;干部与农民…等等,尽管在职业,地位,生活环境等非常不同,但是,他们的肉身,也就是身体的“质料”材料”,无非都是由骨骼、血液,肌肉,脂肪,毛发,液体等这些部分构成的,就是你因爱慕,崇拜而沉溺的美女,也是由这些“材料”构造出来的,并且,就是再美的美女、再帅气的小伙的身体内也是与他人一样,有尿液,有大便这些肮脏的物质,想想这些,你不感到令人作呕吗?

如果你把沉溺,爱慕或崇拜的对象,想象为这样一些令人恶心的组合物,那你还沉溺吗?爱慕吗?崇拜吗?应该是消除了吧?!

以上,就是我的跟帖评论,当然其内容略去一些。当时,引发大量转发,评论有2000多条,展现量达59万,也算是引发出一个不小的轰动。

但是,我的这个对“异性沉溺”的解构式评论是错误的,我知道是错的,只是有意而为之。也是为了检验一下网友对审美知识的掌握程度。但是这么多展现量和评论,尽管也有不少批评,但竟然无一人指出其中的错误。此时,我才了解到人们对审美知识掌握的很少。

言归正传,现在就回归到本文开始的这个“美…是有意味的形式”。这是一个美学上非常复杂的问题,我国美学家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有精到的解读,大家不妨阅读。我这里只是挂一漏万简单说几句。

克莱夫提出的这个“美是有意味的形式”,是一个视觉艺术命题。很简要地说就是“以线条和色彩以特定方式组合起来的纯粹关系”。所谓“意味就是这种纯形式背后或隐藏着的艺术家的审美情感。”艺术就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能激发观赏者审美情感的纯形式,也被称作“美的结构”。这一段是不是有些不好理解?在此,我就通俗的举例解释。

这里关键是那个“线条与色彩组合起来的纯形式”,关键就是“纯形式”。之所以“纯”,就是我们在审美一个对象时,必须“悬置”或者不带有那个对象的其它属性,尤其是不能涉及这个对象的“质料”或材料是什么,反之,如果涉及到审美对象的内在质料,那就不是审美了,而是对价值利益的“关切”,这是万万要不得的。我举几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深山里岩石上的古松很美,文学家可以发掘出它的傲霜雪,不畏严寒,刚毅坚强的这些美的象征。他们就是观赏古松外在展现的“纯形式”。但是一个木匠在看这棵古松时,他如果以做家具的目光看它,就不是审美了,因为康德说”审美是无功利的”,意思就是说不能有利益掺杂其中。一个打柴农民看到古松能劈开做柴火,何美之有呢?

我们到泰国旅游,看到寺庙里那些金身菩萨或者金元宝什么的,也只是观赏它的”样式”,也就是”纯粹的形式”。当然,你如果在此估价这个金身菩萨的纯金身体值多少钱,那也不是审美了,而是商人的眼光了。

我在昆明旅游过,有一个花卉市场,买卖花卉的人很多。卖花人对顾客说:这花多美啊,卖几把吧!在这里,尽管这些买花人说花很美,但是她与买花人是截然不同的,在卖花人眼里,花再美也是物质利益…价钱;买花人主要是看这朵花美不美。

人类生活生活中,对外首先关注它的纯形式。农民盖房子首要关心它的美观漂亮,尤其是外墙上瓷瓦由一些花案由松树,仙鹤和鸟拼贴起来。靠街的门楼也是画龙雕栋,十分美观。这些都是”纯形式”,与房屋是否牢固没有关系。相反,内在的则十分注重质料,这是审美以外的利益部分,与审美无关。

在此,就可以回归到对美女或帅小伙的审美问题了。沉溺于美女或帅哥,审美对象是欣赏她(他)的纯形式,也就是外在形象,这些由线条和色彩组合起来的外在形象具有强大的吸引力量,可以使审美者沉醉,迷恋,所以,不少沉溺者就是因为”美的纯形式”而不能自拔。但如果把一个美女或帅哥“解剖”了,就是一个手术医生的职业了。在医生眼里,无论漂亮或不漂亮的解剖组织都是一样的,这当然不是审美,这是医学科学,它与审美风马牛不相及。所以,我是以偷换命题方式,将科学偷换为审美,这属于非常错误的逻辑。

不过,话又说回来,生活中,科学理性与审美必须并驾齐驱,缺一不可。沉溺与审美对象不能自拔时,应该由科学理性找出来加以“干涉”,找出沉溺的误区,以理性精神眼光大量被美迷惑的心智;当然,也不能处处冷漠到以理性主义眼光观察一些,当你把所有美丽风景都看做是价值物时,你就被利益的鞭子抽打着,钻到钱眼里拔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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