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厅回复: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问题

主题:

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问题

内容:

某项目主要从事丝印(环评分析丝印废气是无组织排放),原环评是2010年6月通过审批的,2016年企业通过一期验收(只上了部分丝印机,当时验收废气是收集高排),现在企业准备上剩余部分丝印机进行二次验收(本次验收,废气为活性炭吸附),由于和环评时间相隔太久,现行执行标准也发生变化,而且废气由环评的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活性炭处理,请问,这种情况该以环评标准去验收还是现行环保标准去验收?

答复时间:

2021-03-18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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