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D计划废除夫妻共同报税优惠方案,中产尤其受害
社民党想废除夫妻共同报税的优惠方案(Ehegatten-Splitting),但是专家认为,这不仅在法律上有问题,而且会严重影响中产阶级。

社民党选举方案草案说,夫妻共同报税优惠方案的“受益人”“主要是一个主收入人的高收入夫妻”,为了公平起见,应该把这个方案废除。而这一点重新点燃了多年的讨论。
德国所得税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按照应税收入的不同,所得税税率从14%逐步上升到42%。应税收入超过274612欧元则要按45%的高税率缴纳税款。

夫妻可以选择共同报税:首先将夫妻双方的应税收入相加,然后除以二,找到相应的所得税率后计算应缴税款。乍一听起来很复杂,但是实际很简单:就是总收入相同的夫妻始终承担相同的税负,无论配偶双方的收入是如何分配的。如果不采取这种联合报税方案,情况会有所不同。
审计和咨询公司普华永道德国公司的税务顾问Gert Wöllmann使用一些实例计算深入理解其中的含义。
例如,一对应税收入为90000欧元的已婚夫妇,需缴纳20222欧元的税款。如果两个人的收入相同,即每个人45000欧元,不管是不是用夫妻共同报税的优惠方案,应缴的税款总是保持不变的。
但是,如果一位配偶的年收入为60000欧元,另一位为30000,如果不用夫妻共同报税的优惠方案,则税收负担将增加932欧元。而且配偶双方的收入差异越大,不用夫妻共同报税优惠方案的话,造成的额外税负也越大。
在上述示例中,最高的额外税负可能高达9834.13欧元。
低收入者也是如此。例如,如果夫妇双方的应税收入为45000欧元,不用夫妻共同报税优惠方案的话,最大的额外税收负担将为4245欧元。
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基本法律保护婚姻和配偶的经济利益,所以在税收方面引入夫妻共同报税优惠方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可能进行其他征税方案。不管是什么方案,必须符合宪法要求。卡尔斯鲁厄法官强调,国家必须避免税法中任何“损害婚姻的事情”。
立法机关必须“避免任何可能干扰配偶在婚姻中自由决定任务分配的规定”。这还包括“决定配偶是否愿意专门致力于家庭和子女的抚养”。不得“推动”已婚夫妇“以某种方式“重塑”自己的婚姻。

社民党的计划草案仅声明要废除夫妻共同报税的优惠方案,而没有提及其他系统。但是仅仅取消这个方案就是违宪的。
普华永道的Gert Wöllmann解释说:“如果夫妇双方的年收入差异超过40000欧元,废除夫妻共同报税的优惠方案后就会产生额外的负担。” 那么那些只有一个主收入人的家庭将受到最大影响。注意:不仅是高收入的家庭,事实上年收入为50000欧元的家庭就会遭受负面影响了。
配偶双方工资的巨大差异可能是因为从事不同的职业领域,或者一方非全职工作所致。另外,这也将给许多多重收入者带来额外的负担。
Gert Wöllmann补充说:“无论夫妻共同报税的优惠方案是否要取消,还是由其他方案来代替,对于一个群体来说,都不应产生额外的负担。” 夫妻双方都是高收入的家庭,例如顶级公务员和教授结合的家庭,双方收入高,他们可能在这点上可以站在社民党一边。而很多中产阶级,特别是夫妇双方收入差距大的家庭,对于是否认可社民党将会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