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惩罚造谣者?
造谣传谣,古已有之,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严惩造谣者,自古到今都是社会治理的共识,也有法律条文可供依据。
早在周代,造谣者就被列入八种比较严重的刑罚之中“周礼八刑,造言居一”。造言就是造谣。秦灭六国后,朝廷明文立法防控谣言。《史记》中记载,秦始皇曾下令: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谣言诽谤者族诛。
当权者为何对造谣者施以严刑峻法?这是因为广泛传播的谣言,对日常秩序、民众情绪、国家安定和社会信任体系都有很严重的危害。翻阅史料,信手便可拈来几例。
西汉建始三年(公元前30年),长安城的百姓中哄传着一个谣言:大水即将淹没京城。虽然还没有看到水,但长安城的百姓纷纷逃跑,引起了严重的踩踏事件,很多的人被踩死,长安城大乱。汉成帝为此召开御前会议,当时的大将军王凤认为太后、皇帝、后宫嫔妃亟需上船躲避,百姓可以登上城墙躲避大水,君臣们都准备听从王凤的意见,但是左将军王商极力反对,认为这个一定是谣言。后来经过核查,这起引起长安城极大恐慌的事件,真的是一个谣言。
唐代开成年间,京城传说将遭受大军攻击,百姓纷纷逃亡,官员也混乱起来,开始跟随百姓一起逃亡。当朝宰相郑覃甚至也想逃跑,可是大臣李石的阻止了郑覃,他说:“事情到底如何,我们还不清楚,所以现在要稳住自己,等待秩序恢复,如果宰相也跟随百姓一起逃跑,那么乱局将一发不可收拾”。郑覃听从了这个建议。而就在一片混乱的时候,京城的无赖准备大肆抢劫一番,因为郑覃镇定,才避免了一场大乱。后来发现,引起京城混乱的消息,只不过是一个谣言。
宋太宗时代,益州百姓传说一个谣言:有一个白头发的老头午后吃人的儿女。一郡的百姓人人自危,到了晚上路上不见一个行人。这个谣言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当时的知州张咏派人抓出了造谣之人,将他绳之以法,才平息了这场混乱。
在古代,因为交通、通讯、传媒、人口等限制,谣言传播的速度与规模不能与现代相提并论。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犹如给造谣传谣插上了“隐形的翅膀”。特别是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叠加式、病毒式传播,使谣言的危害成倍放大。
基于此,对于网络造谣传谣,更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及时查办、严加惩处。
10月10日,福州市公安局10日对外通报称,福州市闽侯县31岁男子张某因在互联网散布未经核实的虚假消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月4日,张某在微信群发布消息:“今天福州动车在三环撞了,全线起火,消防车几十部到那边,太恐怖了”,并附上一段起火视频。经福州消防支队核实,该消息为虚假消息,其发布的视频为2015年10月25日发生在福州江边的芦苇起火视频。
为图自媒体吸引眼球之快,换来遭受行政拘留之苦,这个造谣者的“教训”值得深刻吸取。倘若放在秦代,则可能“一造谣成千古恨”。身处网络时代,谨言慎行不仅是对社会的呵护,更是对自身的保护。
谣言虽为空穴来风,却极易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引起混乱。古往今来,谣言难以杜绝,一直在兴风作浪,“防谣就是防灾,防谣就是防祸”绝非小题大做。
对于谣言,古人认为应“镇以静,绳以法”。镇以静就是处变不惊,不被谣言蛊惑;绳以法就是对造谣者绳之以法,严禁造谣传谣。这六个字,到现在仍是对付谣言的“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