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业产商关系的变迁
★菌业和所有行业一样,有生产就要有销售。菌业作为一个新型产业,在一个特殊的时代,发育了它与商业的关系,《谁养活谁的问题》里面,对于商业方面的表述主要针对大规模的工厂化生产企业与市场的关系而写,结果,让许多从事销售的朋友觉得不够公平,卢总就是这样的一位,所以卢总就特别和我谈了许多销售方面的事情,令我受益匪浅,然后就决定写这一篇了。
★说着这话的时候,我来到了湖北随州,机缘巧合,拜见了中国干品香菇第一家,湖北裕国菇业老总雷于国,恰好丰富了这个题目的内容。
★中国目前食用菌初级产品分为干品和鲜品两种,总的说来,干品因为可以有储藏的缓冲,无论是价格洽谈还是产商关系都要比鲜品领域好的多,这是天然属性决定的一个方面,另一个原因则是历史的渊源,因为传统中国的土特产鲜品基本上是立足当地自产自销,干品则是依赖商业购销异地输出,这种商业经营模式是需要稳定的货源关系和销售渠道的,即使今天有了互联网,这一点变化并不大,而且不是技术和信任问题,而是由于品质的不均一和识别难度,并不很适合互联网销售。
★所以卢总谈的是一种相对具有传统继承性的产商关系,这个在中国是来由已久的。传统的食用菌,属于“山货”、“土产”的范畴,这种类型的产商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可以说,过去的山货商基本上融入了产业,他们是代代相传的做同样事情的,如果行情不行,也不能纯粹市场化的压价或拒收,如果那样做,就等同于退出行业,因为这是一种人际之间的信任和依赖。过去的山货商,奔走在人烟稀少的林区,吃住并无宾馆酒楼招待,而是在相对集中的农户处安营扎寨,四出收集,其艰苦和诚信都是生存之道的核心。
★只是随着交通便利的改善,作为行商的艰苦逐渐降低,但与生产者的关系倒是没有大的改变,至少在许多地方的产业发展之初,这种行走的菇商,是为产业的“走出去”这一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的,这就是卢总因为我没有谈到而感觉遗憾的原因。
★尤其值得特书一笔的是,由于49年后的中国在某个阶段彻底毁灭了传统中国商业模式,因此,改革开放之后重新走上这条路的人,实际上是具有开创性的。而类似雷于国先生这样的一批人,都是从这个环境和模式下逐步闯荡出来的。今天,也借本文对卢总和雷总及所有的曾经真正以传统情怀经营过食用菌商业的朋友致敬!
★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以及中国国情式的商业模式的构建,在空间上形成了一个垄断,这种垄断产生了一种坐待上门的新型菇商,由于商品生产的集中和运输能力的变化,商品的集中度也增加了,原有的产商关系基本上打破。
★打破了旧的产商关系后,建立起来了新的适当的产商关系吗?没有!暂停讨论国内的事情,我们插几句关于外国的话:订单农业,这就是外国人在新条件下发育出的能够良性互动的产商关系,虽然订单农业听起来没有一丝人情味,事实上订单农业才是紧紧将产商关系联系的纽带,虽然是依照现代社会的法律规范,以契约方式取代旧有的人际互信,但从功能上则保持了一种相互依存的必须。
★这种在后来产生的产商关系,实际上是政府行为缔造的恶果,因为这种由政府规划的有限交易场所,具有高度垄断性,不会也不可能因为其不足而受到挑战而出现竞争。商业的唯利是图本身不错,但当商业利益只是成为了一个与交易场所紧密联系而和生产利益无关的时候,商业对于产业的冷漠和傲慢便有了本钱。由此我不避讳的说,老是在外面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政府,估计骨子里还是计划的那一套,比如市场规划,何尝不是一种计划?
★今天以城市规划之名,新市场都是要排斥老市场的,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对于市场的建设是不足就增加的,都是不够应用便建个更大的而拆掉小的旧的,因此这种垄断性就得以延续,著名的深圳布吉农批拆了,在李朗建一个海吉星,根本不存在竞争。如果布吉不拆而另建海吉星,那么因为客户分流的关系,竞争就必然发生,当然有人会提到梅林的福田农批?不好意思,那是个从设计开始就不合理的批发市场,基本上沦为零售了。
★由于上述的这些原因,中国尽管各级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建立起来了,但农产品销售并未因此有多大改变,唯一的改变是交易的有情变得无情,又缺乏契约来弥补,可以说,现在产商关系不是店大欺客就是客大欺店,鲜货市场基本上沦陷。
★当然,这种情况是难以为继的,本次随州之行,看到一个随县范围就有三里岗、殷店、草店三个香菇交易市场,可以说是具有一些竞争的,这样的市场格局,总体是有利于产商关系走向结合的。而我们也参观了裕国菇业的三里岗基地,听了基地的喻总介绍情况,虽然他们也同样还没有和菇农建立起契约关系的构架,但以雷于国先生作为当地出身的商业声誉,保证不低于普通收购商的价格,多多少少是更为有利于菇农的。
★由此可见,社会不同领域之间的关系不能沦为食物链关系,而是必须以相互依存的共赢为前提的和谐关系。至于当前我所批评的现实,是不可能长久的,我同样相信,各个领域的产商关系也都必然逐步理顺,否则,人人都是受害者。除非政府坚决不改其对产业的垄断性干预,那就是中国梦里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