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精美琉璃
东周早期,真正成熟的琉璃物品仍不太多见,不过已比西周时显得精美了。春秋战国时期球形琉璃珠多与管状珠一同发现,而且还有一些呈橄榄形或棱柱形,及多角形的琉璃珠,它们应同属一个系统。
春秋中期,最晚至春秋中后期已经制作出真正的琉璃,并开始在全国普及。而春秋战国时期制作的这些精美琉璃珠,也将全面替代西周的原始琉璃管、珠生产。
河南省固始侯古堆墓是吴国太子夫差的妻子之墓,建于公元前504年,墓中发现了3颗精美的蜻蜓眼式琉璃珠,直径约1厘米,珠体为绿色,上嵌蓝白两色花纹。
其他地方发现的一些琉璃珠,直径最小的有0.2厘米,最大达4.2厘米,有透明和不透明两种;珠面上常有多组由蓝色圆点和白色圆圈组成的鱼目纹,有的则在圆圈内外形成多彩的套色,极像蜻蜓眼。
春秋时期的这些琉璃珠、管与水晶、玛瑙、玉、石饰件等组成串饰,佩于死者颈项、耳部或腕部也有做成襦衣即短衣的。如陕西省宝鸡市益门村一座春秋晚期墓中,便发现直径0.1厘米至0.15厘米不等的琉璃珠1600多颗,散落于骨架上身处,应是琉璃珠做成的“襦衣”。
琉璃珠后世多称为“随侯之珠”。在东汉时期王充《论衡·率性篇》中说:
鱼蚌之珠,与《禹贡》璆琳,皆真玉珠也。然而随侯以药作珠,精耀如真。
《淮南子·览冥训》也说:
随侯之珠、和氏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
之所以命名为“随侯之珠”,是因为战国早期汉阳诸姬封国之一的随国封君之墓,即湖北省随县擂鼓墩曾侯乙墓,在这里发现的73颗琉璃珠最具有代表性,珠径从1.5厘米至2.5厘米不等,珠体为蓝色上嵌白色或棕色的花纹,即所谓蜻蜓眼式琉璃珠。
战国中晚期后,琉璃器样式增多,而琉璃珠仍多呈球状,少数作橄榄形或棱柱形,中穿小孔,球径在1厘米至2厘米,略大于战国中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琉璃器发展的源头,发现春秋战国琉璃器的遗址有50多处,遍布于黄河、长江及珠江各流域,而以长江流域最多,长沙地区100多座楚墓中发现200多件,器型除珠、管外,还有璧、瑗、环、璜、剑首、剑珥、印章等。
河南省辉县南部战国早期墓中,发现了吴王夫差剑格上的蓝色琉璃。
夫差是吴王阖闾的儿子,于公元前495年继王位,次年击败越王勾践,继而挥师北上,争霸中原。公元前482年,吴王夫差与晋定公盟于黄池。
那是一个崇尚剑的时代,吴王夫差曾经招工匠大量制作青铜剑,并由此留下天下闻名的苏州“剑池”,因此吴王夫差剑在全国各地发现多把。
发现于河南省辉县东南战国墓区的这把吴王夫差剑,剑身宽5厘米,全长59.1厘米,满布花纹,锋锷仍很锐利。剑身铸有篆书阴文10字:
“攻痦王夫差自乍其元用”。在剑格上镶嵌有3片蓝色琉璃,使剑更显名贵。
另外,在湖北江陵望山楚墓的越王勾践剑的剑格上,也发现了镶嵌其中的蓝色琉璃。
据《越绝书》记载,越王勾践曾特请龙泉宝剑铸剑师欧冶子铸造了5把名贵的宝剑。其剑名分别为湛庐、纯钧、胜邪、鱼肠、巨阙,都是削铁如泥的稀世宝剑。
据称,后来越被吴打败,勾践曾用湛庐、胜邪、鱼肠三剑献给吴王阖闾求和,但因吴王无道,其中湛庐宝剑“自行而去”,到了楚国。为此,吴楚之间还曾大动干戈,爆发过一场战争。
湖北省江陵县望山楚墓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完好如新,锋刃锐利。全剑长55.7厘米,柄长8.4厘米,剑宽4.6厘米。
剑身上装饰着菱形花纹,剑格两面用蓝色琉璃镶嵌着精美的花纹。剑柄以丝绳缠绕,剑身满布菱形暗纹,刃薄而锋利。做工精细,造型华美。中间靠近剑格处,镌有8个金错鸟篆体铭文“越王鸠浅自乍用剑”的古写体,而剑主人鸠浅就是“卧薪尝胆”终于灭吴的越王勾践。
无论就勾践剑的外形制作,还是质料搭配,这口剑都无疑是中国青铜短兵器中罕见的珍品。
与越王勾践剑有关的,还有一段关于琉璃起源的流传已久的“西施泪”的故事呢!
相传,春秋末年,范蠡为刚继位的越王勾践督造王者之剑,历时3年铸成。当王剑出世之日,范蠡在剑模内发现了一种神奇粉状物质,与水晶融合后,晶莹剔透却有金属之音。范蠡认为这种物质经过了烈火百炼,又有水晶的阴柔之气暗藏其间,既有王者之剑的霸气,又有水一般的柔和之感,是天地阴阳造化所能达到的极致。于是将这种物品称为“剑道”,并随铸好的王者之剑一起献给越王。
越王感念范蠡铸剑的功劳,收下王者之剑,却将“剑道”原物赐还,还以他的名字将这种神奇的物质命名为“蠡”。
当时,范蠡刚遇到西施,为她的美貌折服,惊为天人,他认为金银玉翠等天下俗物皆无法与西施相配,所以访遍能工巧匠,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蠡”打造成一件精美的首饰,作为定情之物送给了西施。
不料,这一年战事又起,勾践闻知吴王夫差日夜操练兵马,意图讨伐越国以报父仇,所以决定先发制人。范蠡苦谏未果,越国终于遭到大败,几近亡国,西施被迫前往吴国和亲。
临别时,西施将“蠡”送还给了范蠡,传说中西施的眼泪滴在了“蠡”上,天地日月为之所动,直至后世,还可以看到西施的泪水在其中流动,后人称之为“流蠡”。而“琉璃”就是由“流蠡”这个名字的谐音演变而来的。
20年的卧薪尝胆,越王在范蠡的帮助之下,终于灭掉了强大的吴国。越王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范蠡则感怀物是人非,挂帆远去。
后来范蠡改名陶朱公,善于经商,成为民间传说的财神,而西施常常望着水天一色的太湖,思念经商在外的丈夫范蠡,晶莹的泪花最后也幻化成了晶莹剔透、无比珍贵的五色琉璃。
传说中最早的财神聚宝盆,也是用琉璃做的,所以琉璃被认为是敛财聚福的财神信物。
勾践失掉范蠡后,深感痛惜,依法烧制“蠡”器,竟然耗时10年之久才烧制成功。相传“蠡”成之日,紫气东来,满天流云霓彩,勾践得此重宝,老泪纵横,仰天长啸:“流云霓彩,天工自成。”
从那时起,古越国王室烧制“流蠡”的机构称“天工坊”,时间在公元前462年左右。
越王勾践剑和吴王夫差剑上,剑格处都镶嵌着当时尚为名贵的琉璃。两位纠葛一生的春秋霸主,以赫赫战绩称霸天下,“王者之剑”绝不仅仅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更被他们视为生命。
两位传奇的王者,不约而同地将琉璃作为自己随身佩剑上唯一的装饰,不由得为那段关于琉璃起源的传说平添了几许神秘。
自战国开始,琉璃仿玉制品开始形成风尚,并通贯整个古代琉璃史,这里所说的仿玉是较为宽泛的概念,包括和田玉、天河石、玛瑙、绿松石、青金石等天然美石。
“璆琳”是战国时期对琉璃的称呼,出现在战国时期的《尚书·禹贡》中。璆琳本意为美玉,古人借其称呼似玉的琉璃。
战国古琉璃地域分布广、数量大。楚国墓地较多,制作特别精美,特别是楚国的琉璃璧,占到了各地的80%以上。
在湖南一带,战国墓葬的琉璃器约占十分之一,多为王侯墓地,也有一些士庶墓地。这既表明楚国是当时重要的琉璃产地,又可知他们以琉璃生产来弥补玉石资源的不足。
琉璃璧即为玉璧的仿制品。玉璧是一种中央有穿孔的扁平状圆形玉器,为中国传统的玉礼器之一。《周礼》有“以苍璧礼天”的记载。玉璧除作礼器外,还是佩玉,称为“系璧”;也作为礼仪或馈赠用品和随葬用品,是玉器中沿用时间最长的器型。
战国玉璧造型规矩,棱角分明,内外边沿犀利见锋。璧面图纹繁密复杂,常以去地隐起的谷纹、云纹等几何纹作装饰。
战国晚期是琉璃璧流行的高峰期,各地多有发现,如湖南省长沙杨家山发现的一件战国米黄色谷纹琉璃璧,即为此时仿玉品代表,直径11.3厘米,厚0.2厘米,璧呈米黄色,其形制、纹饰与周时期的玉璧相同,即为圆形扁平体,中有一圆孔,表面饰以谷纹。
此璧以模铸法成形,制作规整,色泽温润,显示了战国时期中国琉璃制造业的高水平成就,实为无价之宝。
长沙梅子山墓发现的战国青白谷纹琉璃璧,直径11.5厘米,孔径4.7厘米。青白色,圆形扁平体,中部有一圆孔,一面表面光滑。
另一面不光滑,有凸起的谷纹,谷纹仅有部分突起,整个器物及纹饰排列不很规整。此璧的纹饰一面突出,一面不凸起,反映了战国时期楚国琉璃的制作工艺。
湖南省湘潭县杨嘉桥镇蛟托村古墓葬群发现战国阳刻“卷云纹”琉璃璧,直径13.6厘米、内径4.5厘米,厚度为0.3厘米。
湖南省益阳天子坟村的战国晚期墓地共包括5座竖穴土坑墓葬,令人惊讶的是,其中的3座墓葬发现了3件琉璃璧,保存相对完好,呈浅绿色,且有白色衬底,惹人喜爱。这三件琉璃璧有可能是被死者枕在脑后,起辟邪的作用。
战国仿玉琉璃璧除安徽省寿县和福建省闽侯有少量发现外,绝大多数集中发现于湖南省长沙市附近的楚墓中,因此推测,长沙一带可能为战国时期琉璃的主要产地之一。
玉环也是古代最常见的装饰品之一,关于其功用,《荀子·大略》说是表示和好的信器,而玉环大型者常套于臂,中型者多置于腰的一侧,小型者则套于指骨之上或放于头骨附近,或含于口中。这些情况表明,大型的玉环可代镯用,中型的玉环可作佩饰之用,小型的玉环当是指环、耳饰和代作琀玉用。
而战国时的琉璃环,从其器型和纹饰分析,它是玉环的代用品,应是作为佩饰使用。如湖南省长沙颜家岭战国谷纹琉璃环,直径4厘米,厚0.3厘米,此环半透明,蓝色,内缘较高,边不平整,不甚圆,饰四圈谷纹。器型、纹饰均仿战国玉环。
长沙丝茅冲也发现有战国谷纹琉璃环,直径3.9厘米,厚0.4厘米,深蓝色,半透明,饰3圈谷纹。内外廓有凸起弦纹,制作较粗糙,不规整。长沙棺材塘发现的一件战国素面琉璃环,直径3.1厘米,厚0.2厘米,米黄色,边有小齿,一面光亮,另一面粗涩,断面近梭形,有一面中间平,两侧有斜坡。
玉璜也是古代重要礼器,古称“半璧曰璜”。但战国时礼器的功用不明显,多是作为装饰品使用的。
湖南省发现的战国谷纹琉璃璜,长15.5厘米,厚0.25厘米,该器作半璧形,乳白色,有光泽,内外边缘各有一周弦纹,正反两面饰以旋涡云纹。
琉璃璜两端及上部均有穿孔可系绳,其用途应是在组玉佩中起玉珩的作用,而并不像古书所言“礼北方”的用器。
琉璃剑饰与琉璃璧一样,也是仿自于剑饰玉的形制。装饰在剑和剑鞘上的玉,称为剑饰玉,它分剑首、剑柄、剑格、鞘带扣、鞘末饰5种,分饰于剑和剑鞘的相应部位,并且具有各自不同的作用和意义。
以玉饰剑,在西周已有发现,剑鞘饰玉,则从东周开始。春秋战国诸侯争霸,战争频繁,在所佩之剑上饰玉非常流行,并成为身份地位的标志。
琉璃剑饰约出现于战国中期,并流行于战国晚期到西汉初年,它的形制没有较明显的变化,只能从纹饰等其他方面来分析。战国中期的琉璃剑饰多饰谷纹和云纹,晚期多饰柿蒂纹和蟠螭纹、兽面纹。
如湖南省长沙市南门外白沙楚墓发现战国谷纹柿蒂纹琉璃剑首,直径4.5厘米,厚0.5厘米,做圆饼状,器表呈青色,中心部位两弦状圈纹围绕一谷粒纹,外饰单线勾勒的柿蒂纹,外圈有谷纹3周,不很整齐,触之有毛糙感。背面中央有一小柱状物,可与剑柄相接。
该器是仿玉剑首作品,剑首是剑之柄端所嵌的玉饰,置于剑柄的顶端。湖南不产玉,古代常以琉璃作仿玉制品,因而留下了一大批仿玉风格的琉璃器。
玉剑璏是镶嵌于剑鞘上,形制均为长条形,两端微卷,下有长方形穿孔,用以穿革带。
战国琉璃剑璏颜色有浅绿、米黄、乳白色等,纹饰有谷纹、蟠螭纹、兽面纹。玻璃剑璏出现的时间大体与剑首相同,总的看来,流行于战国中晚期,饰谷纹的稍早,饰蟠螭纹和兽面纹的较晚。
如湖南省长沙市枫树山发现的战国谷纹琉璃剑璏,长6.2厘米,宽1.8厘米,高1.3厘米,乳白色,光泽强。有裂缝,边缘多处有磕碰痕。
该器为长条形,器表饰有3排谷纹,排列整齐,触之有毛糙感。剑璏一端尚有单线勾勒的云纹状兽形图案。两端略向下弯曲,一端下有长方形穿孔,用于穿革带。
与此剑璏同时发现的还有玉剑首、玉剑珌,但未见剑,可知原来随葬的剑应为木质明器,已腐蚀无存。玉剑首、玉剑珌、琉璃剑璏都是此剑的装饰物,为实用器。此器保存基本完整,器型、纹饰均仿战国玉剑璏。
再如湖南省长沙市左家公山发现的战国兽面纹谷纹琉璃剑璏,长10.2厘米,宽1.9厘米,厚1.4厘米,浅绿色,该器大体完整,在近谷纹端三分之一处有断痕,已黏合。
器呈长条形,一端铸牛头状兽首,其他部位有四排谷纹,排列整齐。两端略向下弯曲,一端下面有长方形穿孔,用于扣接剑鞘。与之同时发现的还有柿蒂纹玻璃剑首、铜剑等,表明这两件玻璃剑饰均为实用器,与玉剑饰的实用性质是一样的。
湖南省长沙市下大垅号发现的战国蟠螭纹琉璃剑璏,长6.1厘米,宽2厘米,厚1.2厘米,乳白色,器呈长条形,身短而宽,表面触之光洁,上铸浮雕状蟠螭纹,龙纹粗而短,螭首蜷曲至腰部,有角下卷,前足前伸,后足后伸,均卷曲做云纹状,尾下垂后上卷。
两端略向下弯曲,一端下面有长方形穿孔,用于扣接剑鞘。
还有长沙市杨家山发现的战国蟠螭纹琉璃剑璏,长10.3厘米,宽1.95厘米,厚1.3厘米,白中偏黄,有沁色。器呈长方形,正面铸一身躯修长、弯曲如波浪的蟠螭。两端稍向下卷,下面靠一端处有长方形穿革带之孔。此器保存基本完整,蟠螭尾部一侧有开片。
安徽省阜阳县城西郊的战国墓中,发现了精美的琉璃肖型印章,琉璃呈绿色,半透明。该印模铸而成,做肖鸭、鹅状,神态憨然,翅及颈部、腹部纹饰用砣具砣成,表面均有砣具修整痕迹,底部印刻“大吉”两字大篆体。
甘肃省兰州市发现有战国琉璃龙凤佩和出廓璧。
这两件琉璃呈淡黄色,半透明状,大约小半个手掌大小。其中龙凤佩为双龙对称状;出廓璧则是圆形环状,外侧有两条盘旋的龙。在两件琉璃中凤隐藏龙中,所以从外观上基本上看不到凤的形状。
这两件琉璃制品制作得非常精美,特别是暗藏在其中的“凤”是典型战国时期的楚国风格。
琉璃在当时是非常昂贵的饰品,要经过29道工序才能生产出来,当时的琉璃器比玉器还要贵重,只有王侯将相才能拥有。如战国时的琉璃带板大多底是青铜的,面是琉璃的,平面是取平安无事的意思。
战国时,将水晶、玛瑙等类玉器物也都归于“琉璃”范围之内。
如浙江省杭州市半山镇石塘村战国墓中,发现了战国时的水晶杯。高15.4厘米,敞口,斜壁,圆底,圈足外撇。素面无纹饰,透明,器表经抛光处理,器中部和底部有海绵体状自然结晶。此杯是用优质天然水晶制成的宝用器皿,国内罕见,其制作技巧和工艺水平令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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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古时也被称为“璆琳”“陆离”等,后来统一称呼“玻璃”。玻璃是人类最早发明的人造材料之一,也曾经是最昂贵的材料之一。
无论是中国或是西方,玻璃器在古代一直是上层社会的奢侈品,那光亮透明、晶莹润泽的特质,曾令古人无限爱恋,甚至被视为无价之宝互为炫耀。
从铸造工艺看,湖南这些仿玉玻璃器是采用青铜器制造工艺的泥范铸造技术铸造成型的。中国早在商代就有了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其泥范铸造技术到战国时期应用更加广泛。
战国时期的琉璃璧、琉璃环、琉璃剑饰等造型、纹饰,都是用这种技术用模压法一次铸造出来的,不再进行任何加工。
湖南战国墓发现的琉璃器上的纹饰,如浮雕的蟠螭纹、谷纹等的边沿光滑圆缓,看不出任何雕琢痕迹,应该是模压后不再加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