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类人拿了结婚证,也不是合法夫妻
众所周知,结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终身大事。只有满足结婚的条件并在结婚的时候在相关部门登记的,才算是合法的婚姻。而结婚登记也是非常便捷的,对当事人的审查也是比较简单的。
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但是不是只要拿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了呢?当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了这些人就算拿了结婚证,也非合法夫妻。男知道是哪些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重婚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但是婚姻法规定,重婚是犯罪的,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是会被判刑的。
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是指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或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二、近亲结婚。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双方有亲属关系,属于近亲,近亲是禁止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
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如果违反这项规定,即使是领取了结婚证也属于无效婚姻,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近亲结婚包括直系亲属结婚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婚配的情况。
三、没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的。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当事人双方结婚时,任何一方没达到结婚年年龄的,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婚姻。
结婚的年纪去往往低于这个年龄,但是在婚姻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时不察或者违规办理结婚登记,那么这样即使拿到了结婚证也是无效的,也就是在这样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是为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包括双方在结婚前没有进行婚检,但是在后面的生活中发现上诉情况的,也在该规定的约定范围之内。
当事人其中有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鉴定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还尚未痊愈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没有做产检,婚后才发现的也属于该条款的约定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