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回乡证的时候,港人如何回内陆?冷知识!
今时今日香港人返内陆,只要持有一张智能化的「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在手,就自然畅通无阻,过关核对身份程序不需一分钟。不过这种方便,其实只是近二十年才有。而早在以前,香港人又是如何回内陆呢?
大家可能无法想像,过往有一段长时间,港人要返回内陆,必须事先向目的地公安机关呈报,甚至曾需要有人介绍,待批准后并收到内陆寄来的通行证,始能成行。
1951年以前,香港人可以自由出入内陆,不过自1951年1月30日起,广东省政府发出新规定,要求港人入境前,需要先委托内陆家属或亲朋好友向公安部门申请,手续办妥后,便会将单次通行证寄到香港,港人需要持有相关证件,才能顺利入境。
到1956年,入境内陆再次出现变化,港人需要到罗湖口岸申请一次性的《港澳同胞回乡介绍书》。当年从香港出关到内陆,并非如现在般使用身份证,而是使用「回乡证」。
那时候,香港到内陆就只有罗湖一个关口。过了罗湖桥进入内陆范围后,就需要填写《港澳同胞回乡介绍书》,列明返乡目的地、原因及逗留时间等资料,负责边防的内陆人员会仔细询问入境人士,每次短则10分钟,长则30分钟不等,成功获准放行后,将会交还《介绍书》副本,也即成为正式的旅游证件。
使用《港澳同胞回乡介绍书》23年后,即1979年7月25日,内陆为简化过关手续,为港人签发3年内可多次使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境时持证人需申报是否携带手表、相机等自用免税品。
2013年1月开始,《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的颜色由红色变成白色,嵌入电子芯片提高防伪性能。
其后,纸本回乡证于1998年被取代,正式步入数码化年代,即今日我们使用的「回乡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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