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协理事因抄袭被处罚:一举四得,好事!

文 ︳王呈祥

中国书协取消了曾锦溪“七届兰亭奖”入选资格,原因:参展作品抄袭了别人已公开的内容。

作为书协新进理事的曾锦溪,三十出头的年纪,前途可谓一片光明,却偏偏走上了邪道——把别人的诗词修改一两个字和一两句,然后堂而皇之地说“自作诗”。

将别人的成果占为己有,以为偶尔一次不会被察觉,怎奈东窗事发,斯文扫地。

但在我看来,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抄袭挨罚被公之于众,还好事?你也许会说我落井下石、看热闹不嫌事大,甚至质疑我的人品有问题。即便如此,我也要告诉你,这的确是好事,而且一举四得。

01违规必究,体现了书协敢于纠错的决心

人们以往对书协的看法不好,认为都是靠着走门子、拉关系进去的,甚至将书协视作一个圈钱的组织。如今这样处理一位书协理事,势必会扭转人们以往对书协的看法。

举个例子,早年人们对国产冰箱信心不足,为了改变现状,海尔张瑞敏是这么做的:在对仓库400台冰箱进行检测时发现,其中有76台不合格,当即抡锤砸掉。这一举动,不管从哪个角度说,都增加了人们对海尔的信心。

02作为反面典型,引以为戒

书法爱好者投稿的目的是为了入选、获奖,而怎样入选、获奖却是难题。抄袭、临摹往届作品是捷径,比葫芦画瓢不需要费多大功夫。如今书协理事抄袭也要被处罚,势必会打消书法爱好者投机取巧的念头。

例如,辛某志因售假被有关部门惩处,成了网上带货的反面例子,这势必给其他网红造成震慑,虽不能完全杜绝网红售假,但想要钻空子就得掂量掂量了。

03忌讳雷同,拒绝复制

书法(包括其他艺术)忌讳雷同,而抄袭别人的作品就是变向复制,绝不能容忍(以学习为目的的临摹除外)。如今这样处理一位书协理事,就是拒绝复制。

例如,王羲之《兰亭序》的艺术效果是独一无二的,你照着原版临摹了一幅,即便临摹水平再高,也无法抹去临摹的事实。假设你用隶书篆书或其他书体写,效果就不一样,虽不见得书体独一无二,但至少说明类型上你是原创。

04给抄袭者反省时间

坐实抄袭并取消入选资格,并不是给抄袭者判“死刑”。据了解,书协对抄袭者的处罚是,3~5年不得参与本会举办的展览。也就是说,3~5年后还可以继续参与,期间就是让抄袭者反省改过自新。

例如,上学迟到或旷课,老师让你罚站或找家长,其目的就是让你长记性,下次不要迟到和旷课。

处罚抄袭者的一个举动,得到了人们改变对书协的看法、打消书法爱好者投机取巧的念头、让书法往独特性的方向发展、惩戒抄袭者而改邪归正,这难道不是好事?换个角度看世界,也许会与众不同。

除此之外,我从中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规律:问题只有外人能看到,自己人永远看不到。

书协犹如一个衙门,理事如同衙门里的公差,公差出了问题,照例衙门的领导最先知道,现实却本末倒置,总是老百姓先知道,而后向衙门举报,领导方才知道。估且将其视作“旁观者清”。

举报机制固然可取,但问题是书协有专业委员会、展览有监委会,难道他们的任务就是收举报信?

从征稿到评选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七八个月,期间没有问题,必须等评选公示后有人举报,哦,问题来了。这难道是“当局者迷”?我觉得很有趣,有趣在永远都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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