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士官的婚恋,真挺难的!
5月17日,《解放军报》关注了大龄士官的婚恋问题。
聊的问题,很现实:
***里的士官,到底能不能在驻地或者***内部恋爱结婚?
以前,***有明确的规定:中士及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才可以在驻地或者***内部找对象结婚。
今年年初,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新规明确:“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从此,军人的结婚年龄规定,完全与国家法定的年龄一致——《婚姻法》中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即可结婚。
同时,新规还取消了士官在驻地或者***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限制。
这样的政策调整,对于军士群体,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恰如不少军士反映:新的政策规定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较好回应了广大官兵的真实诉求。
基于此,越来越多的军士觉得,大龄军士在驻地找对象是“合法权益”,应该放下包袱大胆追求爱情。
当然,新规施行之后,依然会有问题。
比如,一位29岁的大龄女军士表达了这样的困惑:
我和男友都是基层带兵人,尽管同在一个营院,但由于两人平时工作训练任务都比较重,见面约会的机会并不多。
如何平衡工作和个人感情之间的矛盾,既完成好练兵备战任务,又处理好个人感情问题,我感到有些没有底数。
同时我也隐约地感到,各级对士官在***内部找对象,还有一些担心和顾虑,这也让我对婚恋前景感到不甚明朗。
这位女军士的困惑,主要有3点,前两点有关于自己,最后一点关乎旁人。
应该是,她的“隐约感觉”很精准——军报也提了,尽管政策有明确规定,但在基层官兵的婚恋问题上,个别基层干部仍有顾虑。
顾虑什么呢?
有人就坦言——
“身为带兵人,最怕管理上出问题。大龄士官谈婚论嫁无可厚非,可一旦有人在***内部或驻地找对象,客观上确实会给基层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平时管理严格,青年官兵与社会接触较少,如果任由大龄士官随意交友,无疑会增加问题隐患的风险。”
这样的顾虑,也不无道理,甚至,有现实的例子作为佐证:
有个连队曾有一名士官,通过网上交友在驻地找了个女友。
起初交往很甜蜜,后来这名士官发现女方另有对象,当即提出分手,女方却不依不饶索要“精神损失费”。
在各级帮助维权下,纠纷才得以顺利解决。
的确如此,有新的利好,就一定会伴随着新的风险。
有了新政策,也面临着新问题,关键是如何解决。
其实,军报刊发这些困惑、事例的版面(“法治军营”版面),就已经给出了答案——
要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
婚恋问题,事关大龄士官切身权益,有了新规定的“暖心政策”,还需要落实落地。
军报提到的******有这样几条细致举措,供各单位参考和借鉴:
1、依据相关法规要求,旅队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教育计划安排婚恋教育课,帮助士官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2、要求基层干部骨干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充分尊重士官个人意愿,对在驻地恋爱交友的大龄士官,管理上不得人为设卡、层层加码。
3、基层单位要常态化组织好相关法规制度教育,引导士官依法依规办事,防止因网上交友不慎发生泄密或上当受骗等问题。
总之,既要保障福利,也要防范风险。
事实上,这不是军报第一次关心大伙的婚恋问题。
今年2月2日,军报在8版“基层传真”版面,重点关注了基层官兵的婚恋问题,明确指出:
结婚新规施行后,军士结婚申请骤然增多,相关连队要及时组织开展教育,引导官兵认识到——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大事!
2月2日《解放军报》8版
▼
总之,婚姻,是大事,需要慎重!
军士在***内部或者驻地内部找对象,是权益,需要保障!
本文素材及图片来源:解放军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