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嫖网站会员多达8万人,创办人及同伙三人获刑

卖淫嫖娼一直是警方打击的对象,2020年4月,北京丰台警方发现一个名叫“小瓢虫社区”的网站,发布了很多招嫖信息。

经调查,小瓢虫网站的注册会员达到8万余人。网站上,每个发帖信息内除了性感美女照片,还有电话、地址、价钱等内容,甚至还有嫖客分享嫖娼细节。

在打击卖淫嫖娼工作中,丰台警方发现很多嫖客和卖淫女之间的联系也都和这个“小瓢虫社区”有关。

刘亮检察官说,涉黄信息首先侵害的是自控能力较弱的青少年,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差,一旦被这些招嫖网站毒害,后患无穷。这些招嫖信息对社会公众的道德、情感和公序良俗都存在不良影响。

经缜密侦查,民警最终锁定“小瓢虫社区”网站的经营地址在内蒙古。2020年10月,民警奔赴内蒙古的一个小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民警迅速控制住了房间内的三名男子。房间内的电脑上,小瓢虫社区网站正在运营。

刘某,24岁,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刘某交代,从2019年开始,他经常浏览色情网站,看到很多招嫖信息,便萌生了搭建招嫖网站赚钱的想法。

2020年,随着业务量的扩大,刘某找来了两名同学——刘某某和侯某,共同经营小瓢虫社区网站。到被抓获时,侯某刚刚来了一个月。

刘某交代,他们的赚钱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嫖客注册会员收取会员费,二是,通过卖淫女发布招嫖信息收取广告费。据统计,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小瓢虫社区”网站就盈利40余万元。

刘亮检察官说,刘某和两名同伙利用信息网络,为卖淫嫖娼提供平台,其行为触犯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刘亮检察官说,利用网络为卖淫女和嫖客犯罪搭建色情平台与介绍卖淫罪有本质的不同。

2021年3月18日,丰台法院通过云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刘某某、侯某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鉴于三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做出予以从轻处罚的决定。

最终,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被告人侯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示:通过这个案件,我们要提示现在的年轻人,想要致富、创造自己的财富,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这种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进行一些财富的积累以及获取收益,必然会被法律所不允许,必然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记者:李进涛 摄像:刘航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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