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历史上两个女海盗首领的不同人生:(二)惠城水口蛇蝎美女谭金娇
上篇文章,我们说到了惠州的海盗女皇郑一嫂。郑一嫂重情义,讲义气,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另外一个女海盗头子,谭金娇,同样有民国海盗女皇之称,不过跟郑一嫂相比,行事风格和结局大不相同!
1935年八月二十四日夜里,惠州府城北门街(今天惠城区中山公园下面一条街道),几十个荷枪实弹的士兵和警察,突然包围了这条街道的一座民宅,然后向里突击,抓获了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这名女子被逮时,态度尚雍容,衣白土布袄,蓝色布袴,谈笑自若,态度尚雍容。这名女子就是声震南海的民国四大海盗之一的海盗皇后谭金娇!
谭金娇被抓住后,被国民政府判处无期徒刑,但以她的罪行而言,判几次死刑都不为过,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她的事迹。
谭金娇,惠城区水口街道龙津村人,究竟如何当海盗的,我们不是很清楚,但是一介女流怎么成为海盗头子的呢?当时的报纸报道的很清楚:“以其姿色取得盗魁之信任,继以种种毒辣手段,独占盗窟”。就是用美色诱惑当时的海盗头子,然后用毒辣手段把海盗头子干掉,自己当老大,据说这样的行为还不止一次哦。
不过,这种行为还属于海盗窝里斗,说她毒辣也不干普通百姓的事。但她对普通百姓更毒辣,手段残忍,所以我们称呼她为蛇蝎美女。当时的南中国海,海盗横行,船运的安检尤为严格,乘客上船基本都要搜身。为了带枪械上船,谭金娇居然“购女童,剖腹藏械,避免检查”,就是购买也有抢夺一两岁的小孩,把肚子挖空,把抢藏里面,乔装成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混上船,顺利上船后,待轮船行驶到时海面,便伙同七八名或十多名悍匪,枪杀轮船护警,控制船只,将船只停靠在岸边,再由岸上接应的海盗将轮船洗劫一空。如果海盗发现船中有官员老板模样的人,他们就会绑架以获得赎金,“所绑肉票,三个月内若不赎身,则用刀将肉票脚皮削去,六个月不赎,则抽肉票脚筋,使其饿死。”而且他们还经常不讲信用,在赎金到手后,把人质沉入大海。
《申报》曾经采访过从这伙海盗里逃脱者,他是这样描述谭金娇的:当时贼党一举一动,均由一女贼发令指挥。及至晨早七时,驶至大洲海面时,始将所劫赃物一一搬下,并掳去搭客四人。群贼对此女贼,呼之曰“大嫂”。“大嫂”年仅双十,貌中姿,唇红齿白,双目炯炯有光,两手持三号左轮一双,令人见而畏之。其人身穿黑胶绸衫裤,绿包花缎鞋,有髻。
20多岁有如此气魄,确也不失为一枭雄,不,枭雌才对。
谭金娇横行海上十余年,在1935年被捕之前,除了地厘丸,还洗劫了美西利号、修顿号、安东号、新华号、太益号、庐山丸号等轮。“中外久闻其名,西人甚且冠以绰号为'海盗皇后’”。
民国政府在各国压力下,下决心铲除谭金娇这伙海盗,谭金娇可没有前辈郑一嫂那样的能力和号召力,只得上岸东躲西藏,最后居然潜回惠州城,被密探发现后,来了瓮中捉鳖,逮个正着!
大亚湾原名湃亚士湾, 1936年之后,由于民国海军的大力肃清,湃亚士湾海盗基本敛迹,而国民政府于1937年干脆将湃亚士湾更名为大亚湾,多多少少有点撇清海盗恶名的意思。
沙鸥评说:谭金娇只判了无期徒刑,当时刑法是否过轻?郑一嫂和谭金娇同为海盗,人们评价和结局却截然不同,为何?盗亦有道,即便下海为盗,郑一嫂的格局、胸怀、和行事手段都明显境界高的多。相比之下,谭金娇给郑一嫂提鞋子都不配,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就结局而言,谭金娇同恶名远播终身监禁,相比于郑一嫂的善终,高下立判!
所以,无论是什么处境,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心要有最后一丝善良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