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合格股东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1新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条件清单根据基金业协会最新登记须知、登记清单和实务操作经验,新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需要检视以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附条件认可清单所列条件。1、 正面清单1)以货币出资且具备出资能力。2)用于出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3)外商独资或合资的机构,其股东应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该公司的境外股东应为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许可的金融机构,且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督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 负面清单1)主要出资人曾经从事或目前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冲突业务。2)为资产管理产品。3)委托代持股权或隐名持股。4)股权架构存在嵌套或交叉持股、循环出资情形。穿透至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超过三层,且无法说明合理性。

6)曾经担任因以下情形被基金业协会不予登记的申请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且自该机构不予登记之日起不满一年:

3、 附条件认可清单1)穿透至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超过三层,但能够说明合理性的,例如央企或地方国企作为股东。2)申请登记前一年内发生股权变更的,需要说明理由以及合理性。3)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的股东,如其已设有同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需提交新设同类型私募合理性说明。4)股东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主体中存在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承诺函,承诺若申请机构展业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合规连带责任和自律处分后果。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境外股东能否作为出资人以及管理人的外资比例的问题,实务中,我们注意到协会曾就外资比例超过50%的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过反馈意见,认为需要满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以下简称“问答十”)的规定,即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应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对此,我们认为,从问答十的适用范围来看,其适用于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申请机构,如果拟新设的申请机构的直接股东均为境内机构或自然人,则申请机构属于内资公司,应不适用问答十;但不排除在实际审核实践中,对于穿透后的外资比例超过50%的申请机构,协会从实质审查角度,参考问答十进行监管。

2 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股东变动后新股东需要满足的条件如已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股东变动的,就新增股东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确定:1、股权变动导致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需要聘请律师出具重大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控股股东需要满足以上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及附条件清单所列条件。2、股权变动但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管理人需要就该变更向中国基金业协会AMBERS系统报送股东信息变更,不需要提交重大变更法律意见书。协会一般会就该股东是否具有负面清单所列情形进行审核,审核无问题后予以通过;但可能会结合新股东的实际情况要求管理人提供资料,确认新增股东是否符合以上正面清单和附条件清单的内容,例如,如果新股东为自然人且年龄与其认缴出资金额明显不匹配,协会可能要求提供新股东的出资能力证明文件。打铁还需自身硬,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适格是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起点。在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发布后,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还需要关注“十不得”,通过合规运作提升资产管理能力,为投资人守护和创造价值。附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募集到备案重要流程节点概览募集到备案的重点流程概览一确定特定投资者机构/个人调查问卷(签署方:投资者;管理人)合格投资者承诺函(签署方:投资者)保密承诺函(签署方:管理人)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投资者风险评估结果确认书(签署方:管理人)对调查问卷填写的结果予以确认三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制定方:管理人)建议科学有效的私募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四私募基金推介基金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宣传推介材料(签署方:投资者;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提示私募基金风险风险揭示书(签署方:投资者;管理人)五反洗钱核查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应当核对原件、并对每位拟投资者的身份信息进行单独记录六合格投资者确认资产说明文件或收入说明(出具方:银行或第三方机构)资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提供的其持有金融性资产并加盖第三方印章的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投资履历;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 章程/合伙协议 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 其持有的金融性资产并加盖第三方有章的证明文件七签署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签署方: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在投资者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应当约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八投资者承诺出资出资认缴承诺书(签署方:投资者)承诺出资金额和具体时间九签署托管协议(如托管)托管协议(签署方: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签署无托管确认书(如不托管)无托管确认书或合伙人会议决议(签署方:投资者;管理人)契约型基金必须签署,公司型及合伙企业型可以不托管十工商设立/变更登记合伙协议/章程、合伙人身份证明等工商局要求提供的文件适用于合伙型或公司型基金十一取得最终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提供方:工商局)适用于合伙型或公司型基金十二设立募集账户,以及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申请开户的系列文件(签署方:管理人或基金)由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或合伙型/公司型基金签署十三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监督协议(签署方:管理人)监督机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十四投资缴款银行回单(提供方:银行)应当汇入募集账户,切勿直接汇入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十五投资者冷静期回访记录(提供方:管理人)若当面回访,由被访者签署十六资金募集完成银行回单或验资报告(提供方: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募集完毕是指已认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均签署基金合同,且相应认购款已进入基金托管账户(基金财产账户);已认缴公司型或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均签署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并进行工商确权登记,均已完成不低100万元的首轮实缴出资且实缴资金已进入基金财产账户。管理人及其员工、社会保障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的首轮实缴出资要求可从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十七制作投资者明细表投资者明细表(签署方:管理人;投资者)需要确认签字盖章十八签署备案承诺函备案承诺函(签署方:管理人)在基金产品备案平台下载十九在基金产品备案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基金产品备案平台要求上传的文件二十基金业协会审核反馈邮件(提供方:基金业协会)提出反馈意见或通知备案完成二十一基金协会备案完成反馈邮件管理人需启动存续期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来源:金融法律评论与实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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