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23条硬举措 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

日前,我市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4月29日,在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市经信委主任陈金山对《意见》《措施》进行解读称,我市已出台23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
陈金山介绍,《意见》共分8个部分、25条。其中,第一部分提出我市实施制造强市的战略导向,将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设高质量的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战略定位,并提出“十四五”时期及2035年发展目标任务。
在第二至第八部分,《意见》分别从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数字化转型、构建绿色发展体系、培育优质市场主体、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部署。
陈金山认为,《意见》有三个突出特点——突出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我市将培育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材料、特色消费品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突出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加快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突出质量效益提升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实现制造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区域化转型发展
“《措施》则是围绕《意见》部署,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针对性举措。”陈金山表示,在鼓励创新发展方面,《措施》提出通过组建面向全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创新平台等方式,解决企业技术来源、成果转化和资金来源等问题。
推动转型发展方面,《措施》提出通过强化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支持引导企业智能化赋能;通过支持新产品开发促进高端化升级;通过对能效“领跑者”和绿色工厂给予政策倾斜促进绿色化发展;通过支持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
培育优质企业方面,《措施》提出通过“一企一策”方式,培育制造业领军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通过引导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就近配套,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措施》提出将以降低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用能成本“三降”为重点,建立企业信贷风险共担机制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量价联动”降低物流成本,通过推动更多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能成本。
强化要素和人才保障方面,《措施》提出通过保障重大项目、新型产业及中小企业用地,加快“标准地”改革等提升工业用地供给效率;通过促进人才培育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强化产业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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