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难为易赋深情——读《抒情文作法》
近几年来,语文教学饱受各界人士的质疑,出于对语文教学现状的不满,各大出版社开始把目光聚集在民国时期的教材和教法研究上,这无疑为关心语文教学效果的各界人士和语文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很好的参照系。具体来说,这本《抒情文作法》的付印就为目前的语文教学中的作文教学提供了很多值得学习的内容。
“作文要写真情实感!”,相信每一个上过学的人,都非常熟悉这句话。从小学到中学,很多语文教师在指导学生作文时,总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上。然而,当你希望让这些老师讲得在具体一点详细一点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或语焉不详或顾左右而言他了。之所以会这样,并不一定是这些老师有意为之的,而是因为在目前的语文知识体系中的几大文体中并没有抒情文的位置。(现行的语文教材只列有作为表达方式的抒情,而没有抒情文的位置——顶多是在讲散文时把“抒情散文”一带而过)。因为知识体系中的这断环,所以“真情实感”就成为一个虚幻的要求——尤其是在没有教会学生如何抒发“真情实感”的情况下就要求学生做到以“真情实感”来进行作文——这无疑是一个荒唐的要求。但怎样让这个要求不再荒唐呢?我们不妨看看胡怀琛先生是如何进行解说的。
胡先生在本书中把抒情文所涉及的内容分为“本体论”“预备论”和“方法论”三编。照胡先生自己的说法是“把抒情散文的性质、历史及'如何预备作’、'如何做法’等分别说明”。这样的编排顺序条分缕析,无疑就是由认识开始到作文前准备再到具体实施的整个过程的全程知道过程。可见胡先生的研究不但深入而且切合学生的实际过程!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笔者感到,除了胡先生的系统研究思想值得学习之外,在很多地方都可看到胡先生教学思想中的闪光之处,兹从三编中各举一例加以说明:
在第一编中,胡先生以黄花岗为题一系列文章列举可抒情文与其他文本之间的区别:
(1)记实文《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
(2)叙事文《黄花岗之役》
(3)说明文《论黄花岗之役与辛亥革命之关系》
(4)论辩文《驳某某人七十二烈士姓名辨正》
(5)抒情文《吊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文》
这种集中的比较方式,无疑非常具有直观性的效果和实际的教学操作价值。
在第二编中,胡先生在列表说明了情感的触动的方方面面之后,提出了“情感的涵养”的具体要求:(1)不要滥用;(2)不要用尽;(3)情感不要被理智所消灭。这几点不单对如何涵养情感起着很好的指导作用,而且对的教学来说,也非常具有指导意义,尤其是“(1)不要滥用”这一条对纠正目前教学中的错误做法有着很积极的意义。在教学中,有时候教师强迫学生进行抒情,尤其是学生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就要求学生抒发“真情实感”,这不是在逼迫学生滥用情感吗?有时候,教师常常苦恼学生为什么就不能写出像《背影》《一件小事》那样的文章来。对于这一点胡先生给出了最为精辟的解答“不要滥作文,必须遇到值得作抒情文的事而后作,必须到了不得不写的时候而后写。如此,写成的文才能好。”其实这正应了“强扭的瓜不甜”那句俗语,如果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不注意培养学生情感上的涵养,而只是要求学生去写亲情、友情,无疑是把学生推上了滥作的道路,学生为了完成教师的要求,怎能不用陈辞套语来敷衍交差呢?
在第三编中,胡先生强调了自己的方法论:必须先有了很深的感情,很真的感情,然后让它流露出来。至于写的方法,从一方面说,不外是“明写”或“暗写”;从另一方面说,不外是“率直的写法”和“婉转的写法”。
胡先生强调先有深情和真情,这无疑是从人的人生角度去说的,同样放到教学中来,有的学生平时练笔时,往往行云流水,而在作文时,常常捉襟见肘,究其原因,不外是对前者笔下的内容有深入的了解,而对后者所要求的内容缺乏真切的感受。所以,语文教师命题时一定要使作文题目与学生生活的契合程度,这样才能出现好的文章。
胡先生在写作方法上强调明暗直曲,乍看上去似乎胡先生的方法并没有多少新意的东西,然而就是在这看似寻常的内容后面,胡先生强调了“所用的方法,也跟着作者的个性、环境、时年龄、性别等不同而不同。例如,个性刚强的作者,多用'明写’,多用'率直的写法’;个性柔弱的作者,多用'暗写’,多用'婉转的写法’;少年的作者文笔稚弱而流丽,多用'暗写’,善于用'婉转的写法’;老年的作者,文笔老炼而精当,宜于用'率直的写法’。其他环境、时代、性别等,都有关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胡先生对人情世故的谙熟程度,我们甚至可依照这个原则逆向推测作者的心态和年龄,这样的指导虽然是从作者的角度上来说的,但是实际上我们却可以做“文如其人”的大致推测,这无疑是向我们揭示了欣赏文章时的动态原则!
以上三点主要是笔者在阅读本书过程中的,一些认识,胡先生此书的价值极高,但笔者才具有限,故而难免有遗珠之憾。只能是摘录若干内容,以飨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