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概预算教案第八章

甘 肃 xxxx 技 术 学 院 教 案教研室主任                     教师    xx科目       《公路工程概预算》                          月      日专业道路与桥梁班级课时课型考查课题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教学目的通过教授使学生理解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的概念及相关规定和程序重点难点及关键1.工程变更的概念及处理程序(重点)2.工程变更的范围(重点、难点)3.工程索赔的概念、产生原因及索赔时间规定(重点)4.竣工计算的概念(重点)教学设备教 学 过 程 或 内 容教法要点

第一节  工程变更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及变更的内容1.工程变更的概念工程变更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数量或质量做出的变更。2.工程变更内容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以及原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二、工程变更处理失当易产生的后果1.投资容易失控2.容易引起停工、窝工、返工现象,会延迟项目的完工时间,对进度不利3.会增加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4.对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不利三、工程变更的范围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设计图纸预算的量值,是为承包人编制投标书时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报价使用,因此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不符的情况。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当事人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量变化较大可以调整单价的百分比。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如在强制性标准外提高或者降低质量标准。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这方面的改变无疑会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因此也属于工程变更。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省略的工作应是不再需要的工程,不允许用变更指令的方式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变更给其他承包商实施。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这种变更指令应是增加与合同工作范围性质一致的新增工作内容,而且不应以变更指令的形式要求承包人使用超过他目前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的施工设备范围去完成新增工程。除非承包人同意此项工作按变更对待,一般应将新增工程按一个单独的合同来对待。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此类属于合同工期的变更,既可能由于增加工程量、增加工作内容等情况,也可能源于工程师为了协调几个承包人施工的干扰而发布的变更指示。四、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条款,对工程其中某些部分做出变更指令,同时规定如果没有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不得做任何变更,除非是工程量表上的简单增加或减少。1.提出变更请求(1)承包商提出:从方便施工的角度提出,同时提出变更后的图纸及费用计算(2)业主提出:第三方的要求或者工程性质的改变(3)工程师的提出:发现设计错误或不足,图纸可以自己完成也可指令承包商完成2.工程师审查变更要与业主与承包商进行适当的协商,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批准3.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内容包括:(1)工程变更令(2)变更部分工程量清单(3)设计图纸(包括技术规范)(4)其他有关文件4.发出变更令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五、工程变更审批的原则1.考虑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展是否有利;2.考虑工程变更是否可以节约成本;3.考虑是否兼顾业主、承包商与第三方的利益4.考虑工程变更是否符合工程的技术标准5.是否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变更工程第二节 工程索赔一、工程索赔的含义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注意: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二、工程索赔的本质特征1.索赔是要求给与赔偿的权利主张2.索赔的依据是合同文件及适用的法律规定3.承包商自己没有过错4.这种情况的责任应由业主(或代理人或监理工程师)承担5.与合同标准相比已经发生实际损失(包括工期和费用)6.必须有切实的证据三、索赔产生的原因1.发包人违约包括的内容有:(1)未向承包商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2)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数额付款(3)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布图纸或指令)2.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3.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不严谨或矛盾,此时工程师应给予解释,若解释导致承包商费用增加,发包人给予补偿。4.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5.工程师指令表现为令承包商加快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项措施等6.其他第三方原因四、索赔的分类索赔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以下分类:1. 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及工期+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就是要求业主延长施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费用索赔就是要求业主或承包商双方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3. 按索赔的依据分类可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能够找到依据,业主或承包商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这种索赔不太容易发生争议;非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一定的索赔权。4. 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可分为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总承包商同分承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向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的索赔等。5. 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可分为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工程索赔是指涉及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商务索赔是指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物资采购、运输、保管等方面活动引起的索赔事项。6.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按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总索赔,又称综合索赔或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五、索赔的依据及时间规定1.索赔依据合同文件、资料证据、监理工程师签字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合同文件2.索赔时间规定(1)发出索赔通知承包商在知道或本应该知道事件发生的28天(国内为21天)发出索赔通知。(2)递交索赔报告承包商得知或本应意识到索赔事件发生后的42天(国内为21天)内(或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供完整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依据、索赔的工期和款项。若索赔事件是连续性的,承包商每月提供进一步的临时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国内为21天)内(或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供最终的索赔报告(3)工程师的答复工程师在受到索赔报告后的42天(国内也为42天)内(或工程师提出承包商同意的其他时间内) 给予答复。第三节 计量与支付(此节参照课本)第四节  工程竣工决算一、竣工决算的内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其他费用等。竣工决算由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工程造价比较分析4部分组成。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以及建设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的投资效益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二、竣工决算的编制1.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2.对照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实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造价3.填写基建支出和占用项目4.编制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对工程总的评价①进度;②质量;③安全;④造价(2)各项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①概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实际投资完成额与概算进行对比分析。②新增生产能力的效益分析。说明交付使用财产占总投资额的比例、固定资产占交付使用财产的比例、递延资产占投资总数的比例,分析有机构成和成果。③基本建设投资包干情况的分析。说明投资包干数、实际支用数和节约额、投资包干节余的有机构成和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④财务分析。列出历年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⑤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有待解决的问题。⑥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5.编制竣工决算报表6.进行工程造价比较分析7.清理、装订好竣工图,按国家规定上报审批、存档三、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 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2.还有编制人不同结算是施工单位承包人办理的   决算是建设单位办理的3.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的性质不同。竣工结算是决定甲乙双方之间的合同价款的文件,是由施工单位预算、造价人员编制,建设单位预算造价人员审核的,支付工程款的文件。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财会人员编制的,由主管部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威人士审核的,决定进入固定资产份额的经济文件本节要点:1.工程变更的概念(重点)2.工程变更的范围(重点、难点)3.工程变更处理程序(重点)本节要点:1.索赔的概念(重点)2.索赔产生的原因。(重点)3.索赔按目的的分类。(重点)4.索赔的时间规定。(重点)本节要点:工程竣工决算的概念及编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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