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浅析施工企业主导设立产业基金的形式

工程建设市场中,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承接工程垫资施工的现象并不少见。为了顺利履行施工合同,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施工企业传统融资渠道往往来源于银行贷款,但随着融资渠道日渐丰富,特别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以投融资一体化建设方式承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地铁、高速公路等)不断增加,产业基金的运用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是一种创新的、具有吸引力的融资渠道。
本文的作者吴迪现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不动产金融部成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和金融双学位。在加入建纬上海前,曾就职某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多年,拥有项目招投标、商务谈判、施工现场管控等相关经验。今天,我们就将跟随他的视角,来探讨产业基金的问题。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首批1043个国家级PPP推介项目,总投资额约2万亿元。同年5月,作为国有大型施工企业代表之一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成立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拟设立城市建设产业基金的公告。同年10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联合发起成立“上海建工-建设银行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以上事件,标志着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形成了战略联盟,建筑施工企业逐渐做出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从单纯的工程承包商向综合运营商转变,以产业基金的模式介入基础设施、房地产等领域的开发。
产业基金模式概述
依据《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所定义的,产业投资基金(或简称产业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任命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按投资领域的不同,产业投资基金可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14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二一
建筑施工企业产业基金案例介绍
2015年8月
安徽省建工集团与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发起设立安徽省首家PPP专项基金项目,基金规模近400亿元。
2015年11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与甘肃省政府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 1000 亿元的甘肃丝路交通发展基金。该基金以有限合伙方式设立,采取认缴制分期发行,专项投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中公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4月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与璨云(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以有限合伙方式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产业并购基金。
我们可以看出,大型建设施工企业正通过基金逐渐对企业结构进行调整和转型,不再单纯只做一个工程承包商。下面我们重点介绍从2015年至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导设立的部分产业投资基金案例。
(一)上海建工建恒股权投资基金
1、投资概述
根据基础设施产业投资的需求,上海建工集团拟在建工投资成立后发起设立上海建工城市建设产业基金,作为公司开展基础设施产业投资业务的母基金。
2、基金规模
暂定为人民币10亿元。
3、基金管理模式
基金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组织结构如下:

4、基金投资方向
作为上海建工开展基础设施产业投资业务的母基金,通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金(子基金)或其他产业投资基金,实现产融结合。
5、存续期限
7年,最多延长3年。
(二)建工安盈基金(暂定名)
1、投资概述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建工安盈基金(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及出资人
基金计划总规模为 50.1 亿元,分期募集,其中首期募集规模为 12.02 亿元。
3、基金管理模式
基金拟采用有限合伙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建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000万元基金份额;平安资管为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购40亿元基金份额;上海建工建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为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购10亿元基金份额。
基金的组织模式如下:

4、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于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地产、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整理等领域的项目。
5、存续期限:7年。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导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形式主要采用有限合伙制。上海建工集团控股的基金管理人或运营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基金投资,认购基金中较小的份额,而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是投资基金的主要提供者。

通常情况下,有限合伙人实际上放弃了对有限合伙基金的控制权,只保留一定的监督权,将基金的运营交给普通合伙人负责。施工企业主导设立的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中,施工企业对基金的投资导向有更大的把控力,可发挥其专业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向产业基金推荐符合基金投向、偏好的投资项目,使得基金的运作符合股东利益和施工企业自身发展战略。

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与公司制产业基金比较
根据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实体地位的不同,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
目前实际案例中,基金较为常见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制与有限合伙制。我们认为虽然公司制基金比较容易被部分投资者接受,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投资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目的是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并在资金投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通过产融结合,对自身基础设施、房地产等业务的规模扩张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从资金使用效率和对基金投向的把控上而言,建筑施工企业设立有限合伙制的产业基金对于自身发展更为有利。原因如下:
(一)收益分配上,有限合伙制更容易吸引投资者融资。
公司制基金在收益分配上,一般按出资比例分配,同股同利,而有限合伙制基金在收益分配上可按合伙协议分配。
典型的有限合伙型产业基金结构可分为三层:发起人资金所构成的劣后层,银行、保险等低成本资金所构成的优先层,以及夹层资金所构成的中间层。优先层承担最少风险,同时作为杠杆,提高了中间层和劣后层的收益。通过这种设计,有限合伙型产业基金在承担合理风险的同时,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高收益,有利于施工企业实现融资的目的。
(二)投资人与管理人关系上,有限合伙制的法律关系更为明确,责任划分更为清晰。
公司制在管理模式是同股同权,对于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通常容易出现法律关系不明确、责任不清的情形,另外由于股权分散,对管理人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均有影响。有限合伙制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关系更明确,责任更清晰,普通合伙人作为管理人可以更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优先承担风险,延后享受收益,与投资人利益捆绑,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三)税收上,有限合伙制可避免双重征税。
公司制基金作为法人单位,是一个独立纳税主体,需要单独缴纳所得税,股东要承担就公司收入和个人收入缴纳的所得税。而有限合伙制基金作为非法人单位,不是一个独立纳税主体,只需合伙人分别就其所得缴纳所得税,避免了在所得税上的双重征收。所以,对于施工企业而言,采用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运作上,税负更低。
(四)有限合伙制基金可设定存续期。
公司制,假设公司可以“永续经营”,经营期限一般较长,而有限合伙制基金在发起设立时便设定了存续期,一般为10年左右。相比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在退出机制的设立上更为灵活,清算更为简单。
(五)有限合伙制基金运作上,资金占用成本更低。
公司制基金成立后,一段时期内需缴足注册资本金。有限合伙制基金可采取“承诺出资制”,即在确定投资某一项目时,基金管理人通知所有有限合伙人按承诺认缴基金份额和项目总投资额,计算并交付资金,由基金管理人集合资金后进行投资。每一个投资项目均如此操作,直到基金规模用尽或基金到期。在没有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可不保留本金。有限合伙制基金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资金的占用成本,对于施工企业这种流动资金非常有限的企业而言,有限合伙制基金更加适合。
结语

产业基金的成立是顺应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动探索,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紧密结合和战略联盟,是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战略选择。而建筑施工企业主导设立的产业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更为有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施工企业扮演了基金管理人和出资人的双重角色,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可以有效带动主营产业发展,拓展融资渠道,更快地实现企业的战略转型,实现由过去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向投资、融资等业务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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