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著 诗词格律 ﹙18﹚
王力先生在其原来的《诗词格律十论》①讲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并于1977年正式命名出版了这部《诗词格律》。从现今国人理解习惯及当代语言环境入手,力求使诗词格律精华得以传承和弘扬,概是作者撰著本书之初衷,但作者在引言中却讲得十分谦虚。本书由浅入深,系统而经典地概述了诗词格律的规则与要领,使人易懂易学,堪称是当代人习写古体诗词的入门和启蒙。诗词格律本为方便于我,既遵守规矩而又不拘泥,尤其是王力先生撰著本书的第一主张。
毛泽东建议:“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认为旧体诗词“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②”这是站在新时代广大青年的角度来考虑的,可以说是一种关怀;王力先生又在本书中继以重申“不在青年中提倡写旧诗”,亦可谓是一种责任。而“不提倡”,并不等于禁止。恰恰是由于毛泽东那气势恢宏而又别具风格的诗词,激发了许多青年人习写古体诗词的热情。因而,讲义中广泛借用毛泽东诗词作为范例,这对于探索“解除思想束缚”方面,又不无积极引导作用。
新诗自有其不拘一格的句式和体裁,但信马由缰未必就容易写得好;古体诗词须有“兴比赋”及其声韵方面的练达,但未必就高不可攀。“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如此朴白的语句,你写不来吗?关键是你未能把握那种意境与韵味罢了。新诗也好,旧体诗也好,至关重要的东西就是诗的意境与韵味。而诗词格律,则是便于斟酌意境、凝练语句、谐和韵味的工具和路子,不是枷锁,不是让人履险的钢丝绳子。如果你喜爱上了古体诗词,不妨暂且放下那些令你眼高手低的“诗说”“词说”,先读一读王力先生的这部《诗词格律》再说。
注释:
① 后又名作《诗词格律十讲》,主要发表于上世纪六十年代。
② 原文见毛泽东于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二日写给《诗刊》主编臧克家的亲笔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