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标准:原来25种变成了28种重疾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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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重疾

目前,按照新重疾标准开发的产品即将上市,之前按照旧重疾标准定义的产品也会陆续停售。对于新旧重疾的差异,很早之前就被各路媒体广泛报道,现在写这个,有点炒剩饭的嫌疑了。

但是作为行业统一的标准定义,这28种重疾定义,将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未来重疾险的基础,所以还是需要再唠叨唠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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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

新重疾险的定义标准,是谁写的?答案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

如果你对中国医师协会不清楚,你大致可以将其理解为,这是目前全国临床医师最权威的行业协会之一。

虽然很多医疗机构,也会发布各种临床数据。但真正与临床数据天天打交道的人,一定是一线的临床医生。对于那些喜欢质疑数据的人来说,中国医师协会所发布的数据,其实还是可以参考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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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

新重疾标准实施后,全国所有保险公司所开发的新重疾险,都将会按照全新重疾标准来进行。这个并不是针对某一家保险公司,也不是针对某一个人。

换句话说,你以后能买到的新重疾险,这28种重疾的定义是一模一样的,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是一样的。

当然,除了这28种重疾之外,其他重疾定义保险公司还是可以自行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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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重疾改哪了?

首先病种数量,由原有25种重度疾病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

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了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定义,例如将甲状腺癌这种划归到了轻症范畴。并规定:该3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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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更宽松了?

别那么多废话,你就告诉我新重疾的标准是不是比旧重疾的标准变得更宽松,赔付更多了?

答案:并不全是,比如甲状腺癌。

市场越竞争,产品力越好。这个在其他行业可能是真的,但对于保险行业有时候还真不一定。保险的核心是风险,但风险的发生是有相应概率的,这个风险概率并不会因为市场的竞争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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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更便宜了?

如果条款要放松,那就意味着赔付要上升(原本没到达限定标准的现在需要赔付了)。这种情况,传导到产品端就是价格没办法继续降价了。

当然,有人会说,即便条款严苛了,保险公司也没几个想降价的。

但至少可以肯定,条款越宽松,保险公司能降价的空间就越小。但在市场竞争的作用下,进一步降低商品的价格是其内在的竞争要求。

也就是说,新产品比旧产品更便宜,未来是可能的。但这个事情的背后,则是条款可能会变得更严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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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重疾怎么办?

如果我之前已经买了旧重疾产品,而且已经缴费好几年了,这些产品会停售吗?

这些老产品当然会停售,只是你手里的那份重疾并不会因该产品停售而受到影响。

所有保险一旦投保,只要在保障期内没有断保,你的权益都是会受到该保单的条款保护。如果出险了,旧重疾按照旧标准,新重疾按照新标准,各管各的,两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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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新旧重疾的切换,并不是针对某个公司,某个人。更何况,任何重疾险也都有健康告知以及观察期。如果你想清楚要投保了,就趁着健康体早点投保。如果你没想清楚,就考虑清楚了再说。

健康体的时候,保险产品你随便选。非健康体的时候,情况就有些复杂了。

点击原文查看:新旧重疾标准修订内容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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