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走吧
想不到的,这个时候会等来天明,我转身又打开了店里的灯。挺晚的了,好在这个城市最后一班地铁十一点才发车。
怎么回来了。我给他拿了瓶雪碧,冒着凉气的,三年没见了,以前的长发也变成了干净利落的板寸,胡子也修的很好。
我来拿回我的吉他。他看了看挂在墙上的吉他,没有想象中的那种炙热,相反,是那种老友相见的一笑而过。
行的,还是一千块。我记得这个在店了挂了三年的吉他,因为许久没有人弹,琴弦都有些生锈了。
四年前,天明还没毕业,我也刚辞去工作开了这家店没多久。他就在店里驻唱,他当时就背着这把琴,我记得。后来,店里多了个喜欢坐在角落里听他唱歌的女孩。
后来,女孩在结束的时候偶尔也会去唱一首歌,全是些小众的歌,我没怎么听过,不过经常下班很晚的张二狗会来店里听她唱歌。
再后来,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姑娘就再没有来过店里,天明依旧背着吉他来店里,我没有多问,他也没有主动提起过。
毕业前夕,天明说他要回家了,家里给安排好了工作,他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的,顺利的毕业,顺利的回家,顺利的结婚生子。
挺好,那一夜我听他在那叨叨些自己的事情,每次提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总是叹口气再喝口酒。后来二狗总是说这样喝酒连花生米都可以剩了。
一直喝到深夜,他说吉他可以卖给我,卖一千块,可以给那个女孩买个毕业礼物。后来这把吉他就一直挂在墙上,之后有人想买这把吉他,我说这把吉他是一个小伙子一千块卖给我的,你们得拿一千块才能买走。
于是它就一直挂在那里。
天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手表,她第二天就走了,他买的手表就一直放在他那里,他说他终于可以平静的看待那段时间里的那些事了。
我明天就结婚了,她很爱我,是个很温柔的姑娘,我也很爱她,我想,以后,我的歌,只唱给她听了。天明的眸子里尽是温柔,是了,是爱情本该有的样子。
行吧,手表到底是比吉他物有所值。我收下了那块手表,还在走。
他在店了又喝了一夜的酒,就着花生米,一声不吭。第二天他背着那把吉他离开了。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