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公募REITs配套规则出炉 上市首日涨跌幅放宽至30%
备受市场关注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规则落地。1月29日晚,沪深交易所发布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包括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业务办法》《发售业务指引》和《审核关注事项》。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业务办法》将上市首日涨跌幅调整到30%,后续交易日的涨跌幅仍为10%。
专家指出,伴随着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正式落地,万亿元量级的全新投融资市场将被激活,这对中国资本市场建设以及引导基础设施领域股权投资具有里程碑意义。
五维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此前,沪深交易所就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三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此次规则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是优化原始权益人战略配售安排。为保障基础设施基金的持续稳健运营,同时为部分特殊情形下股东参与战略配售安排预留空间,《业务办法》明确,作为基础设施项目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原始权益人,应当持有最低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应当不低于本次基金发售总量的20%。
二是优化交易机制相关安排。为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业务办法》将上市首日涨跌幅调整到30%,后续交易日的涨跌幅仍保持在10%;规定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选定不少于1家流动性服务商为基础设施基金提供流动性报价服务;进一步明确基础设施基金可以作为质押券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和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除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持有的战略配售限售份额可以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
三是优化权益变动和要约收购有关要求。《业务办法》将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门槛从5%调整为10%;考虑部分原始权益人存在持有超过30%份额的需求,且基金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权益达到30%对基金资产运营难以产生重大影响,将要约收购义务触发门槛从30%调整为50%。
四是完善重要现金提供方定义。《审核关注事项》调整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界定标准,将基础设施资产的单一现金流提供方及其关联方合计提供的现金流超过基础设施资产同一时期现金流总额的占比由5%调整为10%。
五是调整认购价格的风险提示情形。《发售业务指引》明确认购价格高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应提前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潜在市场规模巨大
公募REITs是证券交易所除“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品”外的第五类产品,是一类全新的投资品种。
截至目前,交易所基础设施公募REITs首批试点项目库和储备项目库已有多单项目,试点项目具有权属清晰、信用稳健、投资回报良好等特点。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副院长林采宜认为,中国基础设施存量规模超100万亿元,按照资产证券化率1%计算,基建REITs潜在市场规模超万亿元。
公募REITs的落地,宏观上,有助于落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微观上,可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实现“轻资产”模式转型。同时,公募REITs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中等收益、中等风险资产,有助于投资者的多元化资产配置。
技术系统初步准备就绪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目前,沪深交易所技术系统初步准备就绪。
具体来看,上交所公募REITs申报系统、配售平台和信息公示网站等技术开发工作已基本就绪,同时,交易系统改造工作也在进行中。深交所涉及项目申报审核、产品询价发售、基金上市交易等业务的技术系统已初步准备就绪。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项目跟踪与服务、市场就绪、首单保障、交易机制优化和流动性建设、拓宽和培育投资者群体等工作,加快社保基金、投资基金、银行自营、基金专户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拓宽机构投资者范围,培育形成专业的REITs投资者群体,全力保障首批项目顺利上市,持续推动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深交所表示,将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相关工作。一是全力做好项目审核、产品发售、上市交易等工作,严格把关试点项目质量,推动拓宽投资者群体,努力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二是持续做好规则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投资者教育。三是推动完善税收、国资转让、投资等相关配套政策,为REITs产品平稳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