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饶命!

作出这种奇葩行政命令的领导,才最该被问责。

今天,《财新周刊》女记者周辰采访泉港C9事件遭警察“抓嫖”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泉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责成泉港公安分局副局长、山腰派出所所长陈宾阳同志向市公安局党委作深刻检讨;责令泉港公安分局山腰派出所民警陈华山同志停职检查。

看到这则后续通报,相比许多网民的“拍手称快”,我的第一反应却是,我们的基层警员又一次被当成了“替罪羊”“背锅侠”,又一次被无情地推到了负面舆论的风口浪尖,不仅授人以柄伺机攻击我警察群体,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实在令人扼腕痛惜。

综合这几日泉港C9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该此次财新女记者被“抓嫖”原委后认为,泉州警方应该是接到上级的针对性指令,内容很可能是要求对前来当地采访泉港C9事件的外来记者、媒体人严防严控,必要时可通过“定点查房”等找茬方式阻止其线下采访活动,以最大限度“围堵”“拦截”后续可能形成的,对当地不利的负面新闻报道。

而当地警方,只不过被动执行了这一命令而已。除了当地,周边一些区县市警方应该也接到了相似命令。

当然,我不是为泉州警方“喊冤”。其的确是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只不过我相比这些涉事警员被问责处理,那些作出并下达这种“针对性找茬”命令的领导干部是不是更该被问责、更该被处理。

我敢断言,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今后类似以处理基层形式“大事化小”“息事宁人”的事件还会不断出现,还会有很多基层警员会遭遇这种“无妄之灾”。

这不是危言耸听!

事实上,正是因为这种奇葩而脑残的拍脑袋命令时不时出现,才会在无形之中为个别记者创设了一个带有强烈“弱势群体”“受害形象”标签的同情语境,反而反向“洗白”了他们通过恶意放大负面细节、歪曲解读渲染报道来挑起舆论事端、谋取流量利益的炒作目的,直接导致许多涉事部门后续面对这种歪曲报道、片面报道“敢怒不敢言”“有苦肚里咽”的憋屈局面,造成公众判断、舆论意见、社会效果呈现严重负面。以这起事件为例,泉州警方承认犯错并不代表涉事记者刊发的报道就一定客观、公正,这是两个独立的问题,独立的讨论,不能互为因果、互为佐证。

然而,正是因为这些极度无脑且奇葩的线下命令,让很多人形成了情感误导、逻辑误判,被带入一个“因为当地警方犯错,所以记者一定正义”的推理误区,导致后续舆论连续出现负面。

所以,这些作出这种无脑命令的人是不是更应该遭到舆论谴责。

一杯咖啡    一堂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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