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角、非洲象牙、鲸牙、海象牙、熊牙……黑龙江一次性查获数量最大的走私濒危动物制品案判决
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德某亨(俄籍)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某春、修某、高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40万元;同时将扣押的涉案财物没收上缴国库。
2018年4月,哈尔滨海关隶属虎林海关关员在一辆进境货车内发现一个夹层暗格,从暗格中查获走私进境羚羊角1276支、非洲象牙2根、海参313.94公斤、鲸牙219颗、海象牙344根、鹿鞭4根、熊牙66颗、熊胆43个,涉案案值1.06亿元。
哈尔滨海关缉私局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案进行进一步侦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德某亨(俄籍)、王某春、修某、高某等4人抓捕归案。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转自:中国反走私
来源: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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