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杂感

有朋友建议说,写公号,切入要快,不要卖关子,否则阅读量上不去,我同意——虽然很少这样做,今天做一次。

今天要聊的是,书法算不算高深的东西。

最近有一个想法徘徊在心田:书法是一门low逼艺术,或者说,书法挺贱的。

有人可能会问我,你是不是吃了石头?一个以书法为生的人,这样讲书法,不是自砸饭碗吗?没办法,这种想法徘徊有一阵子了,它在,我就不能不加以审视。

多年前,我读过某位书法理论家的一本书,里面最重要的观点是: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当时读得我一惊一乍,觉得自己三生有幸,一不小心,竟挑选了中国文化里的原子核作为自己的毕生志业。现在想来,他的这个提法,中听是中听,但不一定对,甚至很不对。我理论功底弱,没法进行系统的辩驳,只从常识和逻辑出发,谈谈我的疑虑。

这位理论家认为,哲学是中国文化的核心,而书法和哲学的关系密切而久远,从“伏羲画卦”开始,就是姻亲了。他又认为,从抽象的哲学回归到具体的日用实践,书法乃是第一境。他还说了不少,总之认为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我们顺着这位理论家的逻辑推导一下:

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哲学

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的核心

书法是(中国)哲学的核心

书法是(中国)哲学的核心!看来,研究中国哲学的教授们必须练习书法了,否则怎么都是隔靴搔痒、雾里看花,始终触摸不到哲学的核心命题呀。这里且不说中国文化里究竟有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哲学,反正我是倾向于认为只有哲学和非哲学之分,而没有什么中西哲学之分。那么,为了让这个命题合理一点,我们把“哲学”换成“思想”:书法是中国思想的核心。这个观点合理吗?我觉得不需要找很多论据去辩论,只需要来一个釜底抽薪法:好,既然书法是核心,那我们试着把书法从中国文化里拿掉,中国传统思想的大厦会坍塌吗?拿掉儒家伦理,这大厦可能会塌,拿掉书法,好像没有多大影响啊。我们今天阅读的汉字都是印刷体,没有书法,几乎不会对理解古人思想产生任何影响呀。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荒谬的结论,是因为前提有误。“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的核心”,怎么听都像一句口号,不像公理。既然从它推出了荒谬的结论,我也就懒得再驳斥了。至于到底什么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的核心,这里不再讨论,大家自己去想吧,没准儿答案是麻将呢。

把书法提得这么高,可能摔得很惨。我把书法说低一些,没准儿更能达到真相。

我说书法Low,有三层含义,第一层是就书法的社会地位来说。我们知道,各个专业领域,都有门槛。搞经济学的,不懂天体物理学很正常。研究政治学的,不会电脑编程也正常。搞生物工程学的,可能对文字学一无所知。即便是搞美术史的,也可能完全不会画画。但是,所有这些各个领域的人,都可以拿起毛笔写字,只要他愿意。其实何止这些专业人士,每个人,只要不是文盲,都可以拿起毛笔练书法。至于写得怎样,是另一回事。就算写的是屎,只要你是名人,不也被说成大师之作嘛。这说明,书法的门槛奇低,人人都可以跨过。

第二层,是就书法圈的生态说的。比如,有的书法家喜欢在一间几百平米的大厅里,铺满巨大的宣纸,然后在上面狂艸,旁边可能还有一些俊美的男女在翩翩起舞,形成一种互动,看着特别有行为艺术的冲击力。说实在的,看这种表演,我不如去看钢管舞。钢管舞看着还性感,养眼娱情,这个看着就是装逼。什么是装逼?就是把没有实际内容、没有多大难度的东西,包装成高大上的样子。拿个大拖把,在地上狂草,看着很厉害,其实,任何一个熟记草书写法的人,都可以做到,只要他愿意(当然了,那种用私处执笔,在公众面前表演写字的艺术家,难度还是相当大的,因为那是切切实实的zhuangbi)。

相比之下,这算是比较高段位的装逼书法人了,其他段位的,包装形式可能更low,但花样也不少,兹不一一举例。这些书法人,可以称作书法术士。他们的贡献是,把这个行业搞得轰轰烈烈,火火热热,仿佛书法回到了盛世。虽然这种现象为清高之士所不齿,但既然它能泛滥起来,说明书法并不是一种特别曲高和寡的玩意儿,所以说low。

上面这两层意思,说白了,不是书法自己愿意那样,而是人把书法搞成那样。书法自己不会拒绝,只能任由人搞,这就是书法的先天不足。

第三层,是就书法本身来说。书法从何而来?如果我们将书法的定义定得宽一些,那么,从汉字诞生之日起,大概就有对于汉字书写形式方面的讲究了。越到后来,汉字的书写越讲究,到王羲之的时代,出现了一个高峰,可以说是给书法确立了比较严苛的标准。或者说,王羲之(们)给后世在书法方面立了法,书法逐步上升为艺术。但不管怎样上升,书法都是从汉字中生出来的,是写字。既然是写字,就有技术成分,而且技术占很大比重。技术是可以训练出来的,而一切可以训练出来的东西,都不会是非常难、非常高深玄妙的东西。有人说,如果没有天赋,就很难。但做什么都需要天赋呀,这个前提是不言自明的。

但古往今来的书论家不答应。他们喜欢构建一套理论体系,且总在这个体系的顶端插上形而上的旗帜,从而把书法从技上升到道,拔高它的地位。但事实是,古代的知识分子,都以治国平天下为抱负,以书法为末技。那些拔高书法的书论家,也不知道安的是什么心。今天的书法人呢,高级点的,竭力证明书法的独立高尚的地位,从理论上把书法归为核心的核心,从实践上要让书法走向世界。低级点的,发表一些写字可以长寿、可以美容的鸡汤文。前者不论,我倒觉得后者比较接地气,虽然他们的原意是要表扬书法的好,结果却搞成了不伦不类的感觉,但至少它倾向于把写字看成一种娱乐。在我看来,写字就是娱乐,仅此而已。

娱乐有什么不对吗?当然没有了!艺术史的一种观点不是说,艺术来自于游戏嘛。但在公众面前舞拖把的那种娱乐,又跟我说的娱乐不太一样。那种,很可能只是借了娱乐的壳而已。

至此,我觉得,书法究竟不算多么高深的东西,但它可以是高雅的,而高雅是有条件的。文辞、书法本身的笔法、书迹所处的场合、士大夫的把玩等等,都可能是高雅的条件。高雅和精致走得近,精致的东西就不可能在体积上太庞大。一句话,作为精致、高雅艺术的书法,它是有边界的。一旦越过了这个边界,比如用拖把在地上挥舞的那种,以及日本书道,其实只是借了文字的外壳,成为了一种跟书法几乎没有什么关系的“书写的艺术”或“笔墨艺术”。当今那些高唱书法盛世的术士们,其实只是在做与书法无关的事。

可能有人会说,精致高雅的书法只是书法的一种风格,摩崖石刻很多不以精致见长,但也是好书法呀。对此,我可能会说:书法确实可以有多种风格,但风格之间不一定是平起平坐关系。尤其当你考察了风格的形成史之后,你就不会武断地以野地里随便出土的一块墓志为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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