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哥说|何谓原创?
DALE点评
不涉及剽窃、抄袭,就是原创!
重要提示:
财税微波 按:自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发表作品,其版权与著作权如何界定?公众号文章怎么样才能标原创?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关注。齐至德先生的这篇文章,提出了“不涉及剽窃、抄袭,就是原创”的观点。其意在于抛砖引玉,能引起大家的讨论,进而能对某些存在作出改变,对某些缺失创制规则。
2019-4-27燕子的文章被投诉而取消「原创」标示;微信公众平台的理由是:「公共公开信息不能声明原创」。对于一个默默研究各种法令适应与操作方法的人(可能是大学教授、知名讲师、政府官员、或平民老百姓)来说,任何的文章都可能引用法令、时事新闻,不论法令还是时事新闻都属于「公共公开信息」,这里就要质疑微信公众平台,一篇文章中要包括多少百分比的公共公开信息以上,就不能宣称原创,还是只要有一丝半点就不能宣称?如果一篇文章3000个字,里面有200字的公共公开信息,就此说不属于原创吗?微信公众平台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带着疑惑,请教了律师朋友,经过律师朋友指点去查阅《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摘录如下:
---1摘录《著作权法》部分条文--------
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
---2 摘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部分条文--------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原创可以引述法令条文、时事新闻
法令条文、时事新闻既然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文章、任何创作中引述「法令条文」、或「时事新闻」,都不抵触法令,不会侵害善意第三人,或任何其他个人的权益。
不涉抄袭、不触法令,就是原创
所谓抄袭,就是剽窃他人文字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文字,且不声明来源的,或被抄袭的原作者不同意被引用的,属于抄袭;因此,不涉及抄袭的就是原创。
从以上法令规定,与逻辑判断,微信公众平台的理由不能、不应再以「公共公开信息不能声明原创」来阻碍任何个人的创作;否则,我想问问,成语是不是不能引用,因为非原创!汉字也不能用了,因为非原创呀!就连阿拉伯数字也不能用呀,都不是原创了!
每个文字工作者,都是非常辛苦的;可能开车到一半(譬如我),临时路边停车就为了写下只字片语来提醒自己怎么写,后续还不断琢磨的过程,岂是读者可以体会的。如果按「公共公开信息不能声明原创」这样来阻碍文字工作者,太过严苛,不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不符合著作权法立法的美意。
所有的文字工作者,都应该被尊重,即便写错了,都应该予以基本尊重,只要他不涉及剽窃或抄袭。
倒是以后回答群友、朋友的咨询意见,不能再说是原创,因为,你不能确定对方咨询完干啥去了,这是翻阅法令后的发现与警觉。
【结论】
不涉及剽窃、抄袭,就是原创!
特此声援雁言税语作者与广大辛苦的文字工作者!
齐至德(DALECHI)2019-4-28于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