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委、政府交办事项审计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的审计越来越多。为掌握行政区域内有关经济事项、干部履职尽责、政策执行落实、信访反映问题等情况,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通过会议交办、签批意见或口头指示等形式,要求审计机关对特定单位、资金、项目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或某项政策的执行落实等进行审计,或协助其他部门查办经济案件,最终提供书面审计结果,党委、政府领导根据审计结果了解有关情况或作为决策参考,或为有关部门查办经济案件提供审计技术支持。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的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特殊性。
在对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审查过程中,党委、政府领导一般会要求增加特定的审计项目。除此之外,党委、政府领导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往往也会临时交办给审计机关一些审计任务。笔者就上述两种情况谈一谈如何做好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的审计。
要准确掌握领导意图,确保审计目标准确。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的审计有其特定目的和要求,审计人员要明晰领导交办审计的背景或缘由,以及思考领导听取审计情况或阅读审计报告时可能会出现的疑问。审计人员要对交办审计事项全面且透彻了解,在实施审计前或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时,应认真查阅党委、政府领导交办审计事项的函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如属于领导口头交办或通过其他人员转述交办的,要核实具体交办意见。
要严格把控关键环节,确保审计结果正确。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编制好审计实施方案,方案要准确界定审计目标,即明确党委、政府交办审计事项的目的,针对审计目标确定的审计重点、审计程序和方法要适当,审计人员分工和时间安排要合理;要落实好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去落实,审计程序执行适当,审计证据的取得合乎要求,最终完成既定的审计任务和实现既定的审计目标;要形成高质量的审计结果,确保审计证据足以支撑审计结论,审计报告反映的数据准确,阐明的事实清楚,披露的问题客观,提出的意见适当、可行。
要合理调配各方资源,确保审计时效。要配齐配足审计人员,审计组成员的数量、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要能满足交办事项审计工作需要,如完成交办事项审计任务需要外部专家参与的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要合理,审计机关要在统筹考虑本单位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整体情况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交办审计项目,审计小组要在确保交办审计项目高质高效完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审计工作所需时间;审计机关各办事机构和有关人员应加强协作配合,在交办审计的执行、审核、复核、审理和签批等过程中,审计机关有关内设机构和人员要本着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各流程的办理时效,确保审计工作尽快完成,并尽快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交审计报告。
要认真起草结果材料,确保报告质量。审计人员要选用适当的审计报告格式,注意交办事项审计报告格式的多样性,并合理选用;文字表述要简洁明晰、通俗易懂,报告篇幅不宜过长,语言表述应简洁明了;材料排版格式要规范,交办事项审计报告的文书格式应符合有关公文格式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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