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春 | 漫话虫类药
I沐子健ps:最近毕业事情尤多,继续学习陈瑞春老先生的经验。
临床运用虫类药,适用范围很广,主治病种甚多,疗效确实不错。不过,不能滥用,用之不当,亦是适得其反,遗祸无穷。
一要辨证地用。
脑栓塞的病人,往往留下肢体偏瘫,半身不遂,用通络药,选择虫类药,如蜈蚣、全蝎、蛇类等,配合得当是必不可少的,这类虫药可以通血活络,疏通筋络,起到很好的活血化瘀的作用。但蜈蚣、全蝎除了其毒性之外,均属温燥之品,如病者有内热、有痰热,若是配伍不当,或长期应用,出现燥热之症则应停止使用。同样,三叉神经痛、面瘫、偏头痛的病者,也常用蜈蚣、全蝎(止痉散),如是阴血虚,痰热甚,应在配伍相当的处方中小剂量地用,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二要辨病地用。
临床上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乃至痛风、强直性脊柱炎等,这类病症往往用大量的蜈蚣,全蝎、蛇类去搜风通络,这种不辨病用虫类药,未必能取效。比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它是胶原性疾病,通俗的比喻是关节囊腔中的“润滑油”有问题。如一味用虫类药疗效是不好的,多数病人出现燥血伤津的表现。痛风病不宜用,因为它是血尿酸高,应找别的治疗途径。于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可以应用但需配伍得当,不能滥用。
三是肝硬化要慎用。
肝硬化是一种慢性肝纤维化的器质性病变,应当是不可逆的矛盾,医生只能保护肝脏,延缓病情发展,而不是用虫类药去活血化瘀,达到软肝的目的。若长期使用虫类药,会对肝脏造成直接损害,因为虫类药本身的毒性也要靠肝脏分解,这岂能谈到治疗作用。临床上不少肝硬化病人,尤其是慢性肝损害肝硬化者,更经受不起这种强攻。不少病人长期服用出现一派伤阴化燥的症象,结果反而不理想。
四是肿瘤病人要禁用。
我的观点可能是偏见,不能使人接受,但我还是要和盘托出,哪怕受批评也是好的。目前临床上肿瘤病找中医看,多是手术、放疗、化疗之后,要用中药调理。可是我们大多数医生在一张处方中用大量虫类药,名之曰抗瘤。这确实是个误区。笔者认为,肿瘤患者经过手术、放疗、化疗治疗,可谓是恰到好处,与此同时病人的身体也经受了一次严重的打击,恢复体质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中药不是合情合理地调补身体,反而用大量虫类药以毒攻毒,这是帮倒忙,所起的只是负面作用。切不可陷入这个误区,要辨证用药,不要唯肿瘤而攻之,否则将铸成大错。
总之,虫类药有可取的一方面,且疗效的确很好,但要应用得当,不然则祸不旋踵,弊端不少,当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