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吃货,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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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一百零四斤了!
昨晚,我踩上老赵家的椅子,照了张我们聚餐的“饕餮盛宴”。那一桌,都是他的手艺,然后惹来一片垂涎,姐姐文召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颜值高的找颜值高的,做饭好的找好饭好的!”貌似,我一下子就被划到了做饭好的一类中,沾沾自喜,遂决定,好上加好,继续为自己吹嘘一番!
二十年前,我还没有跻身于厨房,婚前的我,过的的确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印象中,替我妈烧过两回火,一回,烙饼,她愣是没娄住我填柴的神速直接把饼烙黑了;另一回 ,做汤,我竟然把烧火的灰全都升腾起来,然后准确无误地掉到了锅里。自些,我与烧火绝缘。好多年了,家里的习惯一直是这样的,妈妈配菜,爸爸炒菜;用大锅的时候,就是他俩轮换烧火,轮留掌勺。我只充当一个拿筷子和碗并附带吃的角色。
我自小饭量就不大,不爱吃的东西太多。小时候,不吃鱼,不吃肥肉;吃饺子,只吃皮,不吃馅儿;鸡蛋,如果是腌过的,只吃蛋黄,否则,只吃清儿;更有甚者,吃青蛤,单单只那吃小丁点牙……于是,我自小就是人堆里那个瘦小伶仃让人“不忍卒读”的家伙,有人喜欢调侃我,“晓宇天天吃不饱饭吧?”“要是来阵风,会不会把你刮跑呢?”我愤愤不平地回应——“好女不过百”!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就喜欢上了晒饭。先是在博客里,后发展到微信朋友圈里,究其根源,潜意识里可能就是想为自己正名,晓宇会做饭、并且伙食也不错,我不是被饿大的孩子。有人说“缺什么就秀什么是一种病态”,我觉得,我好像就是从病态开始的。只不过,慢慢完成了自我康复,而把做饭晒饭当成了一种乐趣。
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如同爸妈一样,天天相守,一起吃饭,我也经历过老刘交替班,不在家的日子。那个时候,不用说做饭,吃饭,我都得自己动员自己一番。最见效的动员有两个,一个是“读书开胃法”。这本书里有篇文章,是我中学时读过的《棋王》,里面有个爱下棋的书呆子,他对吃也是情有独钟的,于是,就专读王一生吃东西的那一部分,然后把自己的食欲挑逗上来;
另外一个,说起来,有些好笑还有些丢人,自己起个名字应该叫“大碗刺激法”。家有一个大花碗,和一帆同龄。那一年那一天,一帆童鞋即将降生,她妈正对着一碗面,身体上两股力量开始交战,叫做“饿”的那股闻到了香味,特别想干掉那碗面;叫做“疼”的那股,坚持不让“饿”得逞,持续不断地让她妈阵痛。于是,带着一种求而不得的眷恋,即将成为妈妈的我被推进了产房,那碗没吃到的面,成了此生的一大遗憾。所以,扣留了饭店的大碗,直接带回了家里,没有食欲时,就把碗拿出来,相相面,别说,这招也挺管用!
吃饭是一种强迫,做饭,也经过了由勉强到胜任的过程。好大厨都是夸出来的,在这点上,我家老刘功不可没。不管做什么,总说,老婆做得好吃,吃你做的饭有家的味道。然后,还不厌其烦地带人来家里试吃,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我的美名就开始远播了。以前的时候,也有过抱怨,人家爹娘做饭,都是成双成对。后来,我开始习惯一个人忙活,总觉得为老公孩子下厨的时候,自己才算是一个真正柔情的女人,尤其是当你正在厨房切菜,身后有一双手臂悄无声息地揽过来环住你的腰时,心里的小确幸,开始变得真实,并且可以触摸。或者,我享受这种柴米油盐里的温存。
汪曾祺老先生有《人间滋味》一书,提到吃,他说最大的乐趣还是看家人或客人吃的很高兴,盘盘见底。做菜的人一般吃菜很少,我的菜端上来之后,只是每样尝两筷,然后就坐着抽烟、喝茶、喝酒。他又说,愿意做菜给别人吃的人是比较不自私的。我深有感触,我愿意看着自己做的饭菜被人风卷残云,我愿意幸福地叫人一声“吃货”。我觉得饭滋味、情滋味都是人间至味,懂得了饭里的苦辣酸甜,人生的滋味也大抵如此!
注:本文所用图片均属晓宇大厨倾情制作
下面所播视频也为小雨大厨鼎力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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