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省
1. 平原省
1949年设平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新乡市。辖新乡、安阳2市及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6专区。共辖菏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郓城、梁山、南旺、金乡、单县、鱼台、巨野、城武、嘉祥、复程、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濮阳、内黄、清丰、南乐、濮县、范县、观城、朝城、滑县、长垣、封丘、安阳、林县、邺县、淇县、汤阴、浚县、新乡、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沁阳、温县、延津、原阳、济源、孟县56县, 焦作矿区,菏泽城关区、单县城关区、聊城城关区、濮阳城关区、汲县城关区等5城关区。
1950年,撤销菏泽城关区、单县城关区、聊城城关区、濮阳城关区、汲县城关区等5城关区,均改设为镇。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将新乡、安阳2市,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及新乡、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沁阳、温县、延津、原阳、济源、孟县、安阳、林县、邺县、淇县、汤阴、浚县、濮阳、滑县、长垣、封丘、内黄、清丰、南乐、东明27县和焦作矿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专区及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金乡、单县、鱼台、巨野、城武、嘉祥、复程、濮县、范县、朝城、观城、菏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29县划归山东省。
1.新乡市
新乡市 1949年设新乡市,为平原省辖市,平原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新乡市划归河南省。
2.安阳市
安阳市 1949年由安阳县析置安阳市,为平原省辖市。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安阳市划归河南省。
3.菏泽专区
菏泽专区 1949年设菏泽专区,专署驻菏泽。辖菏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由濮县黄河以东部分析置,驻鄄城)、郓城、梁山(由东平湖西、寿张之黄河以东与郓城之一部组成,驻梁山)、南旺(由汶上县运河西及郓城县东南部分组成,驻曹庄)等8县及菏泽城关区。
1950年撤销菏泽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将菏泽专区及菏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7县划归山东省;东明县划归河南省。
4.湖西专区
湖西专区 1949年设湖西专区,专署驻单县。辖金乡、单县、鱼台、巨野、城武、嘉祥、复程(解放后由曹县、城武2县析置,驻青堌集)等7县及单县城关区。
1950年撤销单县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
5.聊城专区
聊城专区 1949年设聊城专区,专署驻聊城。辖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原东阿县黄河以西部分,驻桐城)、寿张、阳谷、莘县、冠县等11县及聊城城关区。
1950年撤销聊城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聊城专区划归山东省。
6.濮阳专区
濮阳专区 1949年设濮阳专区,专署驻濮阳。辖濮阳、内黄、清丰、南乐、濮县、范县、观城、朝城、滑县(驻道口)、长垣、封丘等11县及濮阳城关区。
1950年撤销濮阳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将濮阳专区及濮阳、清丰、南乐、内黄、滑县、长垣、封丘等7县划归河南省;将濮县、范县、朝城、观城4县划归新属山东省的聊城专区。
7.安阳专区
安阳专区 1949年设安阳专区,专署驻安阳市。辖安阳、林县、邺县(解放后由临漳县漳河以南及安阳县之各一部组成,驻崇义集)、淇县、汤阴、浚县等6县。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安阳专区划归河南省。
8.新乡专区
新乡专区 1949年设新乡专区,专署驻焦作。辖新乡(驻小冀)、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驻清化镇)、沁阳、温县、延津、原阳(由原武、阳武2县合并设置,驻阳武)、济源、孟县等13县和焦作矿区及汲县城关区。
1950年撤销汲县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新乡专区划归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