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建材销售公司可核定征收,纳税百万,奖励高达40万!

我国近年来各个城市高楼大厦的拨地而起,离不开建材贸易企业的后期保障,得益于国家的建设发展战略,业务经营得好的建材企业也赚了比较不错的利润,但是税负压力也大,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综合下来税率高达40%,也就是100万利润,分红提现到私卡的就只有60万了。老板辛辛苦苦赚来的利润,结果到手的利润少掉一大截,肯定是比较心疼的。在金税三期面前,监管越来越严格,很多发票都无法入账,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基本只能老老实实纳税,税负压力是非常大的。那有没有好的方式帮助企业合理合法降低税负压力呢?

方式肯定是有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当地经济,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奖励政策和核定征收政策。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奖励政策

缺进项,增值税压力比较大的建材贸易企业可在《节税精灵》对接的园区注册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新公司直接承接主体公司部分业务,新公司正常纳税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的40%-80%奖励,无需企业实体办公和入驻,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为50%,企业所得税留存为40%。

企业可获得的奖励=实际纳税额*地方财政留存比例*奖励比例

比如:河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甲在园区设立一家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A,A正常纳税,增值税每年缴纳2000万,企业所得税500万。按照地方留存70%比例奖励给甲公司。

增值税奖励金额=2000万*50%*70%=700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金额=500万*40%*70%=140万

奖励总计840万,相当于主体公司甲利用地方政府政策合理合法节省了840万税费支出,。

小规模建材个体户、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以小规模个人独资或者个体户的方式进行入驻到园区,合理分包业务在园区纳税,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出核定通知书),按照开票额0.6%核定,可解决企业缺成本税负重的问题。以年开票500万为例,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500万/.01*1%=4.95万

附加税: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6%=2.97万

总税费:8.22万,总税率1.66%。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提现自由支配。

建材企业税负压力大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在金税三期监管的大环境下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方式解决,关于以上园区政策详情,请关注——《节税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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