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 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劳务作业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 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件。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5) 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6) 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一般规定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 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4) 按照国家、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5)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 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8)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9)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 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入场证”,并定期对乙方入场培训人员与乙方现场电子考勤系统记录人员进行比对。若不能对应,甲方将不认可该施工人员为本项目乙方施工人员,甲方要做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3) 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 编制或审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劳务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指导,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5) 向乙方通报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安全事故通报(简报、快报)。
6) 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7) 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业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进行检测。
8) 组织协调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实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9) 施工区域的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按照临时用电方案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10) 按规定拨付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并对乙方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1) 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2) 组织乙方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临边和孔洞防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13) 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14) 组织或督促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15) 组织乙方参加相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6)甲方向乙方提供使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乙方进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应是乙方企业在册的体检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 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入场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4) 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劳务作业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5) 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6) 在劳务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7) 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8)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9)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10) 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业与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相互影响、对人员造成伤害和对已建成设备设施的损坏。
11) 每天由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整改安全隐患。
12) 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13) 严格执行甲方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规定搭设、验收挂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14)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落实甲方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得到甲方许可,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
15) 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化学危险废料以及噪声、振动等控制措施。
16) 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 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做好临近带电设备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隔离防护和专人监护措施。
18) 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对使用的作业工(机)具、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作业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
19) 高处作业应设置作业平台、安全网、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处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20) 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电、投运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21) 定期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身体检查,按照国家规定对本单位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补充。
22) 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3) 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24)乙方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员工的职业卫生个人档案。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25)乙方应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报甲方备案。乙方发现有职业病禁忌或者由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6)甲方向乙方提供使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该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27)乙方要将现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管理
1)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合同价格的2%,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1.5%,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甲方有权按主合同规定以及乙方实际投入情况进行考核支付。
2)乙方应保障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足额投入,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入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并按时扣减乙方合同费用。
3) 乙方每月上报进度时,应提供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明细表,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投入安全设施,甲方有权扣留此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7、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安全保证金及相关考核细则:
乙方应确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现场组织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而在现场施工的乙方人员,甲方将不认可该施工人员为本项目乙方施工人员,并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金额为200元/次*人。
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协助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站班会、安全例会等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如乙方未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职管理人员还承担采购、物资保管、运输等其他工作者,甲方对乙方的考核金额为300元/次*项。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的7日内改正,否则考核金额逐日翻倍。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负责人、技术员、安全管理人员如不能执行或组织正常的安全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进行更换,否则考核金额为500元/次*项。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再分包或转包,由此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视情节轻重,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100%,并按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在开工前,应自费为其所有雇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未及时办理的,严禁施工作业。否则,甲方对乙方的考核金额为3000元—5000元/人次。
乙方应组织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等安全技术文件,并报甲方审核批准,经技术人员交底后方可施工。如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等安全技术文件交底和施工或未编制安全技术文件施工,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视情节,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总额的50%--100%,并按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应依据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施工用品、器具、机械等进行检查检验,因其质量或操作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视情节,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总额的50%--100%,并按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8.安全事故的考核:
1)发生事故后,安全考核标准依据甲方有关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2)造成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总额的20%--40%;发生人身重伤或造成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总额的50%--100%;发生人身死亡或造成1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总额的100%。
3)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项目部、安监部等是代表甲方行使权利的具体机构)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4)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5)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