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普法】自己病倒时,如何选择想要的医疗方案?
近期一档《再见爱人》节目谈到了突发意外时谁来为自己进行医疗决策的问题。主持人提到婚姻是一个最简单的授权,配偶具有天然的优先选择医疗方案的权利,单身人士(包括从未结婚的、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人士)要选择由他信任的人在突发意外情况下做出最优选择是有难度的,真的很难吗?
不难!分享南京公证处刚刚办理的两个真实案例。
李先生今年62岁,至今单身未婚,因刚拿到的体检报告显示其患有轻微脑梗,李先生害怕自己突发意外倒下来没有人在医院帮自己签署相关医疗文件及进行医疗方案的选择,他希望由自己非常信任的发小王女士帮自己选择方案并签署文件。因此,他办理了特殊医疗授权书公证。
刘女士今年81岁,丧偶单身,两个子女均定居美国,日常靠保姆照顾。刘女士已经对自己的医疗方案选择有具体明确的想法。同时考虑到疫情原因,若自己突发意外,子女回国要进行隔离,无法及时回到她的身边,所以她希望生活在南京的三个学生在自己病倒时帮自己签署医院的相关文件。因此,她办理了医疗预先指示声明书公证和特殊医疗授权书公证。
特殊医疗授权书公证,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作为委托人,以公证的形式指定信任人员作为受托人,在委托人突发意外或疾病导致意识不清需要医疗救治情形下,受托人有权签署相关医疗风险告知文件或医疗救治方案文件的公证。
医疗预先指示声明书公证(又称预嘱公证),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预先签署的公证文书,对自己在紧急救治时、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就第一个案例的情况来说,李先生非常信任发小王女士,他相信王女士会以最有利于他的目的选择医疗方案,但其实第二个案例中的刘女士的公证安排是更加周全。
刘女士在办理特殊医疗授权书公证的同时订立了医疗预先指示声明书公证,将自己的医疗问题安排的明白清楚,不仅解决了谁来进行医疗决策的问题,也解决了应该怎么决策的问题。这一方面使得她的学生不必要为了医疗方案的选择而纠结,另一方面也预防了纠纷,即使救治过程中出现了对她不利的情况,也能够使为她签署医疗文件的学生免受她的家人以及他人的责难。
婚姻能让个体的生活变得更加丰满和多元,也能强化“我们”的概念,当两个相爱的个体选择缔结婚姻,就是把对方当成是最值得托付、信任的人。与此同时,一个人也能活得多姿多彩,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单身,都可以通过公证的形式获得更好法律上的保障。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人生过程,只要你提前做好准备,面对突发意外或疾病,你的身边也仍会有你信任的人守护你,在尊重你自己意愿的前提下,帮你做出重要决定。
来源:南京公证处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