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入赘,但孩子随妈姓了,如何入谱?
随着计划生育实施的三十多年,产生的一个后遗症就是:都是独生子女,特别是伴随着独生子女结婚生子,产生了很多的以前未有的现象。
比如:“姥爷”“姥姥”的称呼改成了“爷爷”、“奶奶”;“两头婚”的产生,两头兼顾;还有“复姓”的产生,比如姓李的姑娘嫁给姓张的小伙子,生的孩子直接起名“张李XX”,由三字名变成四字名字。
上述现象在修家谱的时候除了“姥爷”改成“爷爷”外,其他的影响不大,就是“姥爷”改成“爷爷”,修家谱的时候也可以当成事实的外孙处理,当然入赘的除外。
如果他们强制要求自己外孙入谱也可以以入赘的形式挂线,这种在修谱之前征得族人的同意,定好规矩即可!
最难处理情况是,本族男丁生孩子跟母姓,但又没有事实上的入赘情况,还有就是生的多个孩子有随父姓也有随母姓,那么怎么处理?
首先这两个问题可以并成一个问题就是:本族男丁没有入赘,但是生的孩子随母姓了,上谱该怎么处理?
其实我们知道,在编修家谱挂线的时候,正常情况都是不写姓氏的,只有名字,如:“张三”,挂线的时候就是“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淡化姓氏,只要是本族的崽,他的父亲又没有入赘,都是正常的以名入谱。
在世系传或者世系录中记载孩子的户口地址,等再次修家谱改姓的孩子父亲又离世后,如果改姓的孩子愿意改回本来姓氏,就继续正常的挂线。如果父亲过世后,改姓孩子对自己宗族已经没有了认同感,就当成事实的入赘处理,可以在他世系录中记载迁居某地,随母姓,然后不再往下挂线。
当然会有人认为,这种是多此一举,直接在挂线的时候既然改他姓氏就是非我族类,不让入谱,或者在世系传(录)中直接写成随母姓。
其实这种方式处理起来过于的生硬,与国家提倡男女平等相悖,现在孩子也有权随母姓,且家谱备受人诟病的就是过于的宣扬男女不平等,因为此被认为是封建糟粕。所以在不违背修谱“规矩”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的变通。
最后,小编想说编修家谱应遵守的最高指导原则就是:遵守祖制,适当变通,照顾族人感情,家族不能因为修谱产生分裂,更不能因修家谱产生歧视!那就背离了修谱的初衷。